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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盛保险公估大连分公司被罚2.9万元:未实行单独核算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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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未实行单独核算,未制作单独的会计凭证,未建立大连分公司专门使用的财务账册、账单等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2.9万元

同时,张宠(时任永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实际负责人)因未实行单独核算,未制作单独的会计凭证,未建立大连分公司专门使用的财务账册、账单等,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2.9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永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金罚决字〔2026〕19号

未实行单独核算,未制作单独的会计凭证,未建立大连分公司专门使用的财务账册、账单;未建立单独银行账户收取公估费;业务台账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职场内未悬挂保险公估备案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两万九千元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2

张宠(时任永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实际负责人)

大金罚决字〔2026〕20号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两万九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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