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被罚8万元: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等
金融一线
4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因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条款与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同时,周广凯(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条款与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石正伟(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茌平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罚款0.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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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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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 |
聊金罚决字〔2026〕10号 |
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条款与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
警告并罚款8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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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广凯(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聊金罚决字〔2026〕11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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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正伟(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茌平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
聊金罚决字〔2026〕12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警告并罚款0.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