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保险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被罚1万元:一定期间内无规范稳定的营业场所
金融一线
4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因一定期间内无规范稳定的营业场所,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王绍群(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因一定期间内无规范稳定的营业场所,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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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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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 |
聊金罚决字〔2026〕8号 |
一定期间内无规范稳定的营业场所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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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绍群(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 |
聊金罚决字〔2026〕9号 |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