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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保险被罚481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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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被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山东分公司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60万元,福建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罚款35万元。

同时,袁秀奇、吴向华、朱军威、廖飞舟、陈巍巍、王巧、王璐娟、余华、赵忠恩、凤奕、张玉华、鲁志豪、徐沛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8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对山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对福建分公司罚款35万元。

对袁秀奇、吴向华、朱军威、廖飞舟、陈巍巍、王巧、王璐娟、余华、赵忠恩、凤奕、张玉华、鲁志豪、徐沛警告并罚款共计84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

2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准确等。

对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40万元。

对张艳秋、张秀美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

3

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准确等。

对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20万元。

对王凡、张岩姝、王群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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