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产险云南分公司被罚72万元:未按规定用条款费率等
金融一线
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委托业务范围内无责任保险资质的中介机构销售责任保险业务被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58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14万元。
同时,胡隽、蒋伟、杜燕岑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委托业务范围内无责任保险资质的中介机构销售责任保险业务,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9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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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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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委托业务范围内无责任保险资质的中介机构销售责任保险业务 |
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罚款58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14万元;对胡隽、蒋伟、杜燕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9万元 |
云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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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员工挪用保费 |
罚款12万元 |
云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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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强(时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车险人伤核损岗兼诉讼岗) |
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 |
禁止进入保险业7年 |
云南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