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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寿险德宏中心支公司被罚25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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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德宏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编制不真实的财务资料虚列费用、虚挂保险代理人业务套取佣金等,被罚款25万元。

同时,余发德、何忠向、吕志敏、寸文思、杨卫国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编制不真实的财务资料虚列费用、虚挂保险代理人业务套取佣金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4.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编制不真实的财务资料;虚挂保险代理人业务套取佣金等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5万元;对乐朝洲、金学文、李慧梅、郭丽君警告并罚款共计3.5万元。

德宏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编制不真实的财务资料虚列费用;虚挂保险代理人业务套取佣金等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罚款25万元;对余发德、何忠向、吕志敏、寸文思、杨卫国警告并罚款共计4.5万元。

德宏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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