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安顺分公司被罚33万元: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金融一线
12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安顺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因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被罚款33万元。
同时,彭念(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总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陈海舰(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公司经理)因虚列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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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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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
安金罚决字 〔2025〕28号 |
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
罚款33万元 |
安顺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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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彭念(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总经理) |
安金罚决字 〔2025〕29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
警告并罚款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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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海舰(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公司经理) |
安金罚决字 〔2025〕30号 |
虚列费用 |
警告并罚款 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