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人寿贵州分公司被罚67万元:利用业务谋利、未按规定用费率等
金融一线
1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贵州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67万元。
同时,王璐[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熊崧松[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介业务部兼银保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曲佩辞(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张波(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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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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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贵金罚决字 〔2025〕127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罚款67万元 |
贵州金融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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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璐[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贵金罚决字 〔2025〕128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
警告并罚款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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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熊崧松[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介业务部兼银保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贵金罚决字 〔2025〕129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
警告并罚款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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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曲佩辞(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 |
贵金罚决字 〔2025〕130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
警告并罚款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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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波(时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
贵金罚决字 〔2025〕131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罚款 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