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交运保险代理被罚1万元: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
金融一线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岳茂寒(时任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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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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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泰金罚决字〔2025〕9号 |
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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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茂寒(时任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 |
泰金罚决字〔2025〕10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