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郑州分公司被罚110万元: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
金融一线
7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款110万元。同时,关景明(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陈婷婷(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胡瑞云(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马红训(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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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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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豫金罚决字〔2025〕119号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罚款15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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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波(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豫金罚决字〔2025〕81号 |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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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豫金罚决字〔2025〕80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 |
罚款110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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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景明(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豫金罚决字〔2025〕120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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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婷婷(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豫金罚决字〔2025〕121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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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胡瑞云(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
豫金罚决字〔2025〕122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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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马红训(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豫金罚决字〔2025〕123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 |
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
河南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