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保险

金联安保险经纪被罚11万元: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等

金融一线

关注

5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北京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警告、罚款11万元。同时,冯晓华(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警告、罚款1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罚款5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

2

赵阳(时任长城人寿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警告并罚款1万元

3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未如实记录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内部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41万元

4

唐文镭(时任中华联合人寿资产管理部临时负责人)

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

警告并罚款4万元

5

钱溪(时任中华联合人寿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未如实记录关联交易金额

警告并罚款2万元

6

白湉(时任中华联合人寿会计部负责人)

警告并罚款2万元

7

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警告、罚款11万元

8

冯晓华(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警告、罚款11万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