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江西分公司被罚 20 万元: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金融一线
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20万元。同时,王丽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张谦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符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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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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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对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王丽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张谦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对符强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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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薪酬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 |
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陶毅给予警告,罚款6万元;对彭晓军给予警告,罚款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