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险太原中心支公司被罚15万元:虚列费用等
金融一线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责令改正,处15万元罚款。同时,祝楣(时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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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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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
晋金管罚决字〔2025〕33号 |
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六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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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祝楣(时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晋金管罚决字〔2025〕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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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 |
晋金管罚决字〔2025〕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六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19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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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范德生(时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晋金管罚决字〔2025〕3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