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被罚11.2万元: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
金融一线
4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被警告并罚款11.2万元。同时,李宣战(时任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2.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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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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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
济金罚决字〔2025〕11号 |
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
警告并罚款11.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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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宣战(时任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
济金罚决字〔2025〕12号 |
警告并罚款2.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