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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被罚11.2万元: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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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被警告并罚款11.2万元。同时,李宣战(时任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2.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济金罚决字〔2025〕11号

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警告并罚款1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2

李宣战(时任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济金罚决字〔2025〕12号

警告并罚款2.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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