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多家分支及个人合计被罚359.7万元 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多类问题
金融一线
11月15日消息,据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家分支机构因涉各类问题被监管处罚,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处罚。
具体来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公司海口营销服务部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以20.5万元罚款;黄瑞銮被处以警告,并处6.9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以罚款51万元;林桂福被处以警告,并处12.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以23万元罚款;黄生建被处以予警告,并处7.6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以罚款34万元;李晓瑜被处以警告,并处6.9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公司渔溪营销服务部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以21万元罚款;庄凤萍被处以警告,并处7.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以30万元罚款;蔡馨被处以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湖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以30万元罚款;黄皓被处以警告,并处9.7万元罚款;王其龙也被处以警告,并处9.8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监管检查,被处以39万元罚款;陈小群被处以警告,并处9.7万元罚款;许起燕也被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处以25万元罚款;林莺被处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相关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