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利星被罚20万:向投保客户赠送额外利益
新浪保险讯 12月20日消息,苏州银保监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苏州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向投保客户赠送额外利益,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如下:
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19〕40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苏州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南路1500号
主要负责人:蔡荣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苏州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利星”)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苏州利星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
向投保客户赠送额外利益。苏州利星在代理销售车辆保险的过程中,存在向车险的续保客户赠送油卡、赠送喷漆面服务的情况。
上述事实,有客户回馈的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调查笔录、保单清单、相关赠送协议、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等证据证明。
上述向投保客户赠送额外利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我分局决定责令公司改正,并予以罚款二十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十二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银保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
2019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