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被罚13万:记录客户信息不真实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28日消息,贵州保监局近日公布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存在记录客户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贵州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予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龚奕、曹军、张鑫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行政处罚信息(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龚奕,曹军,张鑫)
经查,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存在记录客户信息不真实的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罚款10万元。
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业务管理部是上述行为的管理部门,时任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业务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张鑫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时任永安财险贵州分公司总经理龚奕(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和总经理助理曹军(2018年2月至今)先后分管业务管理部,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龚奕、曹军、张鑫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