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一男子私开保险公司两月敛财370万,因非法经营获刑两年六个月…
来源:保险圆桌
近日,张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仅获刑两年六个月,还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看到保险业有利可图,竟然直接谋划自己开一家保险公司来卖保险赚钱,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操作最终迎来了法律的严惩。
近日,张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仅获刑两年六个月,还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这起案件的魔幻之处在于,张某的草台班子从开张到覆灭前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却狂揽了三百七十余万元的保费。
疯狂敛财:空壳公司的无证经营
时间拨回2024年6月,张某通过代办公司注册成立了‘海南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企查查的信息还原了这家公司的真面目,大概率就是‘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国标行业赫然写着保险业,经营范围也包含保险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高达两亿元。
在这个看似光鲜的空壳里,法人代表张勇一人身兼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数职。
在根本没有取得金融主管单位特许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张某便急不可耐地以高达30%的高额佣金为诱饵,大肆招募保险中介人员对外疯狂推销保单。
畸形业务:两月炮制两百余份保单
不得不说,张某在这一行确实是有些经验和人脉积累的。
从6月到7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短短不到两个月的营业时间里,他竟然成功卖出了两百多份机动车第三者保险业务保单。
所谓三者险,也就是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险种。
细算下来,两百多份保单对应三百七十万的保费,平均每份保单的费用将近两万块钱。
这显然不可能是普通家庭轿车的保费标准,大概率是定向销售给了用于运输的大货车车主以及相关运输公司。
并非孤例:两家假财险公司的浮沉
张某的胆大妄为并非孤例。
2024年,海南金融监管局就曾针对无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经营金融业务的风险发布过提示,并在7月和8月查获了两家非法开展保险业务的公司。
一家是张某名下的海南达昌财险,另一家则是‘海南元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有意思的是,这两家假财险公司的法人代表,一个叫张勇,一个叫何勇,两人的行事作风确实都够勇猛的。
那家海南元邦财险原本叫海南椰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应该只是一家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在2023年年底摇身一变成了财产保险公司。
法网恢恢:异常标记与直接注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4年7月26日张某落网后,其公司的经营状态已被标记为异常,并因为:
未取得保险许可证,不允许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处理,仅处于存续状态。
而何勇名下的海南元邦财险也因同样的原因,于同年8月19日被直接注销。
终局审判: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在后续的司法审判阶段,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面对一审判决,张某一度表示不服并上诉至海口中院。
但海口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且审判程序合法,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正如办案法官所提醒的那样:
保险属于国家特许金融业务,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私自开设保险公司并开展业务,必然构成非法经营罪,必将依法受到刑事责任的严厉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