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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福建连吃6张罚单:欺骗投保人被罚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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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5月25日消息,福建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幸福人寿福建分公司连开6张罚单,共被罚28万元,5名当时员工涉案。

处罚决定书中称,经查,幸福人寿福建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

(一)在2016年9月3日和9月13日的2场产说会上所使用的课件存在不实表述,如“预期高额收益(历史收益可达6%)”、将首期保费描述成“开户费”。累计签单1件,涉及保费4100元。

(二)在2016年9月11日的产说会上所使用课件存在不实表述。如“《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单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第89条、92条同时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及解散”“身价直翻N倍,市场最高”等。累计签单3件,涉及保费23万元。

二、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

在2016年6月5日、6月10日、6月16日、7月8日、7月20日、9月11日的6场产说会上,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22001元。

同时,幸福人寿福建分公司当事员工杨汉泉、张丽丽、林娟妹、陈辉煌、郭洋生同样被罚,合计共罚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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