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国宏桥再驳沽空机构澄清质疑 股价仍跌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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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港股讯 11月13日消息,中国宏桥今日再度走低,截止发稿,跌4.28%,报10.3元。该股已连续4日下跌,累跌逾18%。
11月12日,中国宏桥发布公告,董事坚信2017年第二份负面报告中所含质疑属误导、不真实且无事实依据。有关澄清如下:
1. 发电成本(包括蒸汽成本)仍明显低于同行的平均水准
2017年第二份负面报告声称,集团于2012年至2015年的发电成本(包括蒸汽成本)仍远低于中国领先独立发电商的发电成本。
董事确认,集团于2010年至2015年的发电成本属真实准确。集团的发电成本优势已于先前澄清公告中披露,集团于2010年至2015年的发电成本亦已由天职风控查证,而相关商定程序发现已显示集团于2010年至2015年的发电成本乃属真实准确。
2. “创造”了世界最先进的发电机
2017年第二份负面报告亦称,魏桥铝电于2012年至2015年的供电标准煤煤耗比领先的独立发电商的供电标准煤煤耗低21%是不可思议的。
集团的发电厂为热电联产机组(包括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能够同时生产电力及蒸汽,而据公司所知,发电公司仅仅或主要配备纯凝机组,无法在发电过程中对外生产蒸汽。热电联产机组具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是中国政府鼓励发展的电力生产方式。
因此,董事认为,2017年第二份负面报告所选发电公司使用的纯凝机组不能与集团的热电联产机组作比较,而先前澄清公告中披露的供电塬煤煤耗数据乃属真实准确。
3. 需要多少蒸汽才构成人民币0.08元╱千瓦时的成本?
2017年第二份负面报告声称蒸汽成本未能构成2009年人民币0.08元╱千瓦时的成本。但集团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单位蒸汽成本为人民币119元╱吨,而非第二份负面报告所推论的人民币74元/吨,集团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蒸汽总成本(计入电力成本)约为人民币2.51亿元,而非第二份负面报告所推论的人民币2.64亿元。
公司确认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蒸汽成本对电力成本的影响约为人民币0.08元/千瓦时(该人民币0.08元/千瓦时为人民币0.079元/千瓦时的约数而非第二份负面报告所声称的人民币0.084元/千瓦时的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