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晖控股接联交所函件 指未符GEM第17.26条 拟11月16日暂停买卖
新浪港股
港股分时
荣晖控股(08213)发布公告,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的函件(“该函件”),通知公司其作出的决定,联交所经考虑其可取得的资料后,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并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以令公司股份(“股份”)得以继续上市,并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于2026年11月16日暂停股份买卖(“该决定”),惟须视乎下述复核程序而定。
根据该函件,如股份暂停买卖,公司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达成联交所可能订明的任何复牌指引,并按联交所信纳的方式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股份方可获准复牌。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倘股份连续停牌12个月,联交所可取消股份的上市地位。
根据该函件及GEM上市规则第4章,公司有权要求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复核。复核要求须于该决定日期起七个营业日内(即2026年11月13日或的前)送达GEM上市委员会秘书。除非公司于上述期限内按GEM上市规则第4章申请复核,否则股份将于2026年11月16日暂停买卖。
公司正在寻求外部顾问的意见,并会积极考虑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复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复核结果(倘进行)尚不确定。在决定是否要求复核该决定期间,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