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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博尔捷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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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其中,公示提到,要求博尔捷补充说明发行人层面股东与博尔捷数科外翻前股东的持股对应情况,并说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原因等。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公示指出,请博尔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动情况,请说明:(1)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监管程序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以及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2)列表说明发行人层面股东与博尔捷数科外翻前股东的持股对应情况,并说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原因;(3)上海杰而博收购博尔捷数科相关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价款支付、税费缴纳情况;(4)博尔捷数科收购上海欧楠、博尔捷咨询、上海收、北京博尔捷、苏州欧孚公司股权,以及博尔捷咨询收购海宁博尔捷,相关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价款支付、税费缴纳情况;(5)Bridge HR Co.,Limited 认购博尔捷数科、北京博尔捷、海宁博尔捷、苏州欧孚股权,相关价款实际支付情况。

二、关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情况,(1)请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上海博尼克经营范围涉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北京博尔捷经营范围涉及市场调查,请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经营,如已开展,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关资质;(3)境内运营实体涉及约 80 起未决诉讼,请说明最近进展情况,以及上述诉讼是否构成本次上市的实质性障碍;(4)请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淮安正悦停止实际经营的原因,以及是否对发行人整体运营和整体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请结合标准配送服务的客户及其业务种类说明该项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

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请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合规性意见。

四、关于规范运作,请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及其子公司运营的 APP、小程序、公众号、网页等产品情况,涉及的收集及储存个人信息规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境外传输数据或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并说明上市前后信息数据保护的安排或措施。

据招股书,公司作为中国非传统用工市场的先行者,根据灼识谘询的资料,按2022年服务总价值计,公司在非传统用工平台领域排名第一,所占市场份额为13.2%。公司主要运营三个自主开发的平台,即iBridge、SHOUDAOZI.COM及ONTech,帮助客户简化非传统劳动力管理方面的业务流程。此外,为部分客户提供基于数据的SaaS解决方案,以满足其个性化的数据同步需求,并通过避免交换系统的需求来提升用户体验。

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使用公司非传统劳动力管理解决方案的需求企业及非标准劳动关系服务提供商;及拥有公司在管产业园区的中国地方政府部门。于往绩记录期间的五大客户均为独立第三方。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来自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91.9%、91.9%及 91.0%,而公司来自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89.1%、88.7%及86.3%。

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于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管理解决方案下分别经营及管理20个、20个及16个产业园。根据灼识谘询的资料,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按在管人力资源产业园区数量计,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运营商,占市场份额3.9%。

财务方面,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博尔捷实现收入分别约为9.87亿、10.22亿、9.48亿人民币;同期,年内溢利分别为4811.6万、5144.9万、3192.7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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