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独董刘姝威再怼宝能:杠杆达2倍 质问相关方是谁
财华社
港股分时
万科(02202-HK)独立董事刘姝威今日(1月31日)再度表示,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达到2倍,属于高杠杆资金。这部分违规资金正是目前金融市场着力清理的。证监会颁布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为清理已经进入证券市场的违规资金提供了法规依据。
刘姝威称,“相关方”是谁?没有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谁有权力“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这些行为符合哪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什么没有依法公告“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甚至连万科管理层都不知道,直到《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公开发表后才被迫透露。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量?
此前,刘姝威曾发出公开信,刘姝威称“宝能系”旗下的钜盛华通过九个资管计划合计持有万科10.34%股权,其中七个资管计划已于2017年末到期,加之上述资管计划中钜盛华均动用了两倍杠杆,故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刘姝威请求监管部门命令钜盛华将已经到期的七个资管计划(持股比例6.9%)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宝能集团1月30日通过万科A(000002-CN)发布相关澄清公告称,钜盛华经过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各方已就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九个资管计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相关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事项做出了约定,且上述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