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以7.6亿出售香港主要办事处再租回
财华社
港股分时
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以7.6亿元出售位于观塘伟业街107-109号物业,该物业现时用作集团于香港的主要办事处。
团预期于扣除开支后将获得出售收益约1.824亿元,集团预期将从出售事项获得所得款项净额约7.524亿元。集团现时拟将所得款项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于完成出售事项时,集团与买方将订立租赁协议,据此,集团将租回该物业供集团之用,由完成日期起计为期两年,并可重续两年的进一步期限。集团于租赁协议期间每年之应付月租将为240万元(不包括政府租金、差饷、管理费、空调费、其他费用及支出)。可选择延长期限的租金为288万元(不包括政府租金、差饷、管理费、空调费、其他费用及支出)。于集团与买方订立租赁协议时,集团将须向买方支付租金按金720万元(即三个月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