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调整收购舟山亚泰46%股权框架协议条款
财华社
港股分时
泰山石化(01192-HK)2月16日早间发布2017年1月10日内容有关收购舟山亚泰46%股权的公告,2017年1月10日,方剑成先生、方正先生 、 公司及舟山亚泰订立框架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地同意收购而方剑成先生与方正先生有条件地同意出售颖能46%股权,对价为人民币1亿元,将由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按每股0.08港元的发行价配发及发行 14.12亿代价股份予方剑成先生及方正先生,及经颖能、弘泰及舟山亚泰按框架协议要求进行股权重组后,颖能将通过可变利益实体结构间接持有舟山亚泰的全部股权。
董事会宣布,2017年2月15日交易时段后,方正先生(卖方)、宝创 有限公司(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及方剑成先生 (担保方)订立经修订框架协议以修改并补充部分在于框架协议内的条款 。
根据经修订框架协议,收购事项将不再为颖能之46%股权。而买方将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目标公司将通过可变动权益实体协议间接持有舟山亚泰46%股权。于完成时,舟山亚泰将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及公司间接持有舟山亚泰股权仍为46%。
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卖方拥有。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目标公司将于中国成立振安(一间外商独资企业)。目标公司将持有振安的全部股权并享有其全部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