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收到第二期3.95亿人民币补偿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港股分时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HK)公布,于9月6日公司收到第二期补偿款3.95亿元人民币(下同),剩余补偿款共计3.95亿元。
公司312国道沪宁段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起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江苏省国资委批覆确认,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从留存收益中支付公司经济补偿金13.16亿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HK)公布,于9月6日公司收到第二期补偿款3.95亿元人民币(下同),剩余补偿款共计3.95亿元。
公司312国道沪宁段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起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江苏省国资委批覆确认,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从留存收益中支付公司经济补偿金13.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