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港股

梁伯韬:CDR对香港影响大 或妨碍企业来港第二上市

新浪财经

关注

新浪财经讯 2018 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论坛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于香港湾仔君悦酒店举行,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先生,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先生,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兼港府前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教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非执行董事高育贤女士,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主席韦安祖先生,与及多位法律,投资银行和财经服务界别之专业人士作为演讲嘉宾。探讨一连串当下重要的市场课题,诸如在引进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之际如何确保市场稳健?加强规管执法的同时如何保障市场效率?本港上市公司在进入内地市场时如何克服障碍?

上市公司商会主席梁伯韬出席论坛时表示,市场对‘同股不同权’公司反应正面,相信很快会有首批‘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有利市场气氛。香港现时面对很多竞争,特别是内地亦计画推出CDR,预期对香港会有很大影响。他指出由於CDR属邀请制,假如内地政府邀请,大企业必然不会拒绝,或影响他们来港第二上市的决定。他认为香港是国际资本市场,同时透过互联互通连接内地市场,由於部分企业已在美国上市拥有国际市场,故相信直接在内地挂牌定会成为企业首选。

他指出业界在联交所的创新企业上市新规中,就当中的细节上亦有不同意见,认为具体实行时不够实际的地方或有需要改善,例如新规中同股不同权公司的创办人等,在独立董事委派及修改公司章程上并无特权,相关情况下或违反同股不同权的原意,认为措施原意是为创办人或对公司有贡献的人在投票权上提供特别安排,加大其影响力。

他举例指,有些大企业未上市前已市值千亿,创办人持股比例或已跌至单位数,假如他们在委任独立董事投票时没有影响力,有些对管理层不友善的人或会因此成功加入董事会,或不利公司发展,他强调虽然措施原意是要保障投资者,但能否吸引企业来港上市亦是问题。至於是否应该容许公司股东持有权重较大的股份,他则认为需要考虑他们在企业创办时所作出的贡献。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