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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霖:部分香港银行要避免采取极端方法排拒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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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思-陈德霖》开户难,维持户口也更难?

文/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 陈德霖

《汇思》最近三篇“普及金融系列”文章,我谈到对于企业在香港开户问题的关注。9月初我向全港银行发出题为《“回避风险”与普及金融》的通告,重申“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很多人以为“风险为本”只针对开户,其实该原则同样适用于对现有客户的持续尽职审查。

部分市民或许收过其开户银行的信件,要求回答问卷和提供详细的个人资料,问卷最长的可达十多页,问题钜细无遗,例如由最新的住址证明,以至几十年前第一份工作至现今的入息证明和所有资产买卖的资料等。个别银行的措辞并不太友善,回覆时限甚短,表明如果客户未能及时回覆,户口就可能被冻结或取消。这对银行“老客户”来说,可谓不胜其烦亦摸不著头脑:为何一个用了多年、甚至没有大额存款的户口,突然要受严苛审查?

根据国际旳反洗钱、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下简称“反洗钱”)要求,银行除了在办理开户时需采取客户尽职审查手续外,也需要定期覆核和更新现有客户的资料。覆核的周期和程度会因应客户的风险程度有所不同,高风险客户的覆核周期会较频密。所谓高风险客户,包括工作性质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如政府高层、政界、国际组织人员等。此外部分香港银行或因应总行或个别海外监管机构的额外要求,实行更繁复的尽职审查的程序。例如银行会就美国的外国帐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要求与美国可能有关连的客户填写文件和提交资料等。

为甄别可疑户口而要求某类客户提供额外资料是难以避免的,就像渔夫捕鱼总要有网,但我们期望这些网的设计较有针对性,网眼会因渔猎对象而有大有小,而不是一张拖网,大小不分,连“鱼仔”都一网打尽。在进行客户尽职审查时,我们注意到有银行采用了捉“大鱼”的方法对待“鱼仔”。

且看看我们收到的一些投诉:一家在香港从事内地贸易业务30多年的公司,在进行尽职审查的定期覆核时,银行要求这家公司解释30多年前创业“第一桶金”的来源--尽管这个户口已经相安无事地运作了超过20年;又例如一位退休公职人员,因公职身份被界定为高风险客户,在申请附属信用卡给年长家属时,银行要求这位家属填写10页长的尽职审查表格,甚至要求提交其配偶的遗嘱证明财富来源;在另一个案,一名政界人物在某银行只有一个强积金户口,每月入帐金额仅千馀元,银行也要求他提供大量陈年的资料和文件去证明财富来源。

这些或许是个别个案,但也反映出部分银行在进行持续尽职审查时僵化地采用单一标准的要求和程序对待所有客户,未有适当区分个别客户风险的高低并而采取与风险相称的措施,用同一款问卷,不问情由地发给所有“入围”的客户,显然达不到金管局“风险为本”原则的监管要求,亦不符合普及金融的精神。我于9月发出的通告,要求银行检讨现行程序及处理手法,确保符合“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在“回避风险”和普及金融之间取得平衡,避免采取极端方法排拒客户。金管局会密切跟进这方面的工作,期望香港银行界能全面落实以“风险为本”原则处理开户和现有客户的尽职审查工作。

我们理解到一些本地银行要顾及总行和相关海外监管机构的要求,金管局乐意并已经与这些总行和海外监管机构沟通,检视本地银行执行持续客户尽职审查的具体做法与他们的要求有何分别,看看是否存在矫枉过正的情况,以及如何在反洗钱与普及金融之间取得适当平衡等。

事实上,检视银行开户和现有客户的尽职审查工作,不应仅停留在管理层的层面去处理,银行的董事局收到金管局发出“回避风险”与普及金融通告后,有责任认真督促管理层加以落实“风险为本”原则,银行也要培训前线员工如何具体执行“风险为本”的原则,在对现有客户进行尽职审查,要注重实效、合乎情理,令市民可以继续享有普及金融,符合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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