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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煤价直逼650元/吨 电厂求救发紧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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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煤炭交易中心

原标题:天天涨!港口煤价直逼650元/吨  电厂求救发紧急函  产地拉煤车排长龙 & 陕西省:分两阶段进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目前的港口市场只能用“缺货”两字形容。

昨日,CCTD发布了环渤海动力煤参考价格,5500K动力煤价格647元/吨,估计很快会达到650元/吨。

煤源紧缺,加上进口煤也没有新的消息,港口煤价一路上涨停不下来。而昨日动力煤期货价格也逼近770元/吨的涨停板。市场缺煤带动了看涨情绪,但期现价格差出了100多这无疑是放大了看涨情绪。

重庆:全市所有煤矿停工停产

12月9日,重庆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接下来,重庆要深入开展煤矿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的管控措施。从12月5日起,全市所有煤矿已停工停产,对纳入关闭退出的煤矿一律不准下井作业。

受此影响,河南一热电公司发布关于资金紧张、煤炭短缺的紧急函。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紧张、煤炭短缺的函

河南能信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目前正在全力保证许昌市居民供热,但12月8日接许昌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电厂降负荷运行。由于负荷降低,对外供热压力将无法保证。当前我公司厂内存煤仅1万余吨,受永煤控股违约事件影响,我公司融资渠道中断,资金严重短缺,没有资金购买煤炭,若不能及时融得资金,将会造成煤炭供应中断,届时,可能导致机组停运。

特此函达

产地:销售火热  拉煤车排长龙

近几日,产地销售持续火热,煤矿调价函频发,天天涨价,但是依然阻挡不住客户的采购热情。部分煤矿门前拉煤车排队如长龙。

天天涨!港口煤价直逼650元/吨 电厂求救发紧急函 产地拉煤车排长龙 & 陕西省:分两阶段进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部分煤矿调价通知如下:

2020年12月9日11:30起,金鸡滩煤矿混煤执行475元/吨;精煤执行510元/吨;块煤执行515元/吨。以上三个品种为现汇价格,承兑价格在现汇价格基础上加9元/吨。

12月09日上午召开中煤西北能源价委会定价小组会议,会议确定:

蒙大矿业洗精煤坑口售价由475元/吨上调10元/吨至485元/吨,承兑加10元/吨(不包括长协用户)

伊化矿业洗精煤坑口售价由480元/吨上调10元/吨至490元/吨,承兑加10元/吨(不包括长协用户):

以上价格自2020年12月09日14:00时起执行。

尊敬的各位客户:2020年12月10日8:00起,千树塔煤矿各煤种价格上调10元,执行面煤510元/吨,混块510元/吨。以上均为现汇价格。

通知:末煤,535元。三八块:520元。三六块:520元。一三籽:540元。十二月十日执行!二墩煤矿

中联煤矿各煤种均上调价格,现水洗面煤执行470元/吨,较上期上调10元/吨,水洗2-5籽执行465元/吨,较上期上调15元/吨,原煤上调10元/吨,现执行290元/吨。

方家畔煤矿最新竞价末煤较上期上涨11元/吨,3-8块较上期上涨12元/吨,籽煤较上期上涨14元/吨,现执行价格末煤504元/吨,3-8块503元/吨,籽煤521元/吨。

陕西省:分两阶段进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

1.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20]115号)要求,督促煤矿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露天煤矿安全检查表》《煤矿通风、提升、运输、压风、排水等五大系统设备设施专项检查表》按期完成风险隐患大排查,推动“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和冲击地压专项监管监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119号)要求,对灾害重、风险大、管理差、安全没有保障的煤矿自查自改情况及煤矿企业复检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3.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灾害普查活动,对煤矿企业进行普查鉴定,特别是对法人不断变更、频繁整改、瓦斯频繁超限、经常违规的煤矿企业,逐个研究存在问题,拿出整改处置意见。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119号)安排,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煤监局联合对各市、县和煤矿企业大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重点煤矿进行抽查。

(二)第二阶段:2021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1.煤矿企业对所属煤矿进行全面排查,负责重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2.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照本通知要求,按照监管权限,由分管安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带队,聘请专家对辖区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全覆盖排查,逐矿井逐企业形成排查报告。

3.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组织对直接监管煤矿企业和煤矿进行全覆盖排查的同时,对县级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辖区内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煤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铜川、宝鸡、汉中要对辖区内煤矿全覆盖检查;渭南市要对辖区内高瓦斯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咸阳市要对辖区内4处强冲击地压煤矿和今年以来发生涉险事故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延安市要对辖区内近三年发生事故和冲击地压、高瓦斯煤矿全覆盖检查,对90万吨/年以下煤矿抽查比例不低于50%;榆林市要对辖区内近三年发生事故和冲击地压煤矿全覆盖检查,对90万吨/年以下煤矿抽查比例不低于30%。

4.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对省级监管的7处中省煤矿企业进行检查;省安委办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煤矿进行抽查。

5.对停产停工煤矿,各市、县要落实巡查、盯守责任,停产停工煤矿复工复产前要及时组织开展排查。

6.对未开展自查自改、上级监管监察部门排查发现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完成的煤矿,春节后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7.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于2021年底前,对全省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全系统各环节”至少检查执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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