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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的“需”与“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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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K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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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持续加大和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化,市场主体对外汇衍生品的需求逐步扩大。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在2019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不断发展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外汇衍生品在外汇市场发展中的作用有目共睹,但外汇期货交易的缺位着实让人望洋兴叹,行业人士满心期待外汇保证金交易合法化,促进外汇市场建设,让地下炒汇无处遁形。

众盼“期外互动”

目前,国内外汇市场已形成了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国际成熟市场的基础产品体系,可交易货币超过30种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外汇市场交易量和活跃机构数量稳步增长,外汇衍生品市场工具日益丰富,交投进一步活跃。期货日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了解到,2019年2月份,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总计成交12.8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18万亿元人民币,占比约为64%。  

对于如何构建开放、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王春英表示,支持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参与外汇市场,丰富外汇市场主体类型,只有更多的主体类型参与进来,外汇市场供求才会表现出多样化。支持外汇衍生产品创新,推出更多类型的期权产品,支持有创新能力的银行创新,这会给市场主体保值增值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方法和手段。

多位专家、学者向记者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作为金融调控政策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完善与市场机制接轨的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机制,对于维护宏观经济金融稳定有着重要作用。

随着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从封闭走向开放,各类境外机构有序进入境内市场,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对外开放、积极互动,但与期货市场的互动却迟迟未至。当下,企业对冲汇率风险的手段较少,通过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的办法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2018年11月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时表示,证监会将探索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上市,帮助“一带一路”企业管理风险。

“河边织女星,河畔牵牛郎”,自证监会推进外汇期货上市的消息发布后,行业人士便产生了无限遐想,期待外汇市场与期货市场的互动。在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看来,中国开启金融改革发展的新时代,推出外汇期货的条件已经成熟,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也可以为推出外汇期货提供宝贵的监管经验和制度经验。

“炒汇”急需阳光化

目前,外汇期货虽在酝酿之中,但网络上活跃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却琳琅满目,期货日报记者从多家外汇领域的自媒体网站发现,其展示的外汇交易商高达上千家,分别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早在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非法互联网外易风险的提示》(下称《提示》)称,当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证监发字〔1994〕165号”《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虽《提示》《通知》已表明目前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非法,且监管层多次采取行动清整,但依旧无法阻挡外汇自媒体的宣扬,舆论的渲染,技术主义者的鼓吹,加上外汇交易商的呼喊,把“网络炒汇”玩到了极致。一位从事过“网络炒汇”的人士告诉记者:“‘网络炒汇’这个圈儿可谓是丰富多彩,展会、排行榜、交易大赛、直播间等各种各样的活动都有,呈现出我玩我的,你管你的,不亦乐乎的姿态。”

该人士说,目前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非法。大致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直接对接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由国外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经纪商代理交易;二是以境外正规经纪商为噱头,以直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为诱饵,承诺高额回报,以涉嫌传销或集资等模式,目的在于骗取投资者钱财。

对于网络外汇交易平台所存在的风险,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以发展我国民众为客户的各类网络外汇交易平台,第一未取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涉嫌非法经营;第二未在我国设立相关机构提供业务服务,投资者维权困难;第三交易模式良莠不齐,存在诸多不合规行为,个别涉嫌诈骗罪;第四未依法向电信部门备案,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而且,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没有合法化,参与外汇交易平台的主体,包括国内代理、宣传机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解释》规定,非法买卖外汇主要包括倒买倒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等情形,因此我国公民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将面临极大法律风险。”陈杰如是说。

一家境外外汇平台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灰色地带狂欢的外汇保证金交易良莠难辨、乱象丛生,集万重风险于一身,一些‘黑平台’、‘黑中介’并不把客户资金真正汇到境外,只是进行模拟盘交易,不对客户头寸进行风险管理或者对冲,与客户‘对赌’,等等。但也存在很多国外外汇交易商是出于看重中国市场的目的,提前进入中国市场只是为培育客户,抢占先机。证监会推进外汇期货上市的消息如同行业的普罗米修斯,希望让‘炒汇’早日告别地下,驶入阳光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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