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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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26年10月16日
2025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投入强度较快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稳步提升,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5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9288.2亿元,比上年增加2961.3亿元,增长8.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80%,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8.7万元,比上年增加0.7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28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应用研究经费4441.6亿元,增长3.2%;试验发展经费32012.0亿元,增长8.4%。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7.21%,比上年提升0.33个百分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1.3%和81.5%。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0394.4亿元,比上年增长7.7%;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4572.3亿元,增长8.1%;高等学校经费3407.3亿元,增长11.1%;其他主体经费914.2亿元,增长11.7%。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77.4%、11.6%和8.7%。
分产业部门看,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8430.7亿元,比上年增长9.9%;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38%,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行业大类有8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69.4%,比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两千亿元的省(直辖市)有6个,分别为广东(5510.4亿元)、江苏(4948.2亿元)、北京(3696.1亿元)、浙江(3177.2亿元)、山东(2825.7亿元)、上海(2580.5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3]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直辖市)有7个,依次为北京(7.10%)、上海(4.55%)、广东(3.78%)、江苏(3.48%)、天津(3.47%)、浙江(3.36%)和安徽(2.86%)(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5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3184.5亿元,比上年增加555.3亿元,增长4.4%。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4473.2亿元,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为33.9%;地方财政科技支出8711.2亿元,占比为66.1%。
2025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指标名称 | 财政科学 技术支出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 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13184.5 | 4.4 | -- |
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 12079.2 | 4.9 | 91.6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 1105.2 | -1.2 | 8.4 |
附表12025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行业 | R&D经费 (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合计 | 24161.2 | 1.76 |
采矿业 | 545.5 | 1.05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211.7 | 0.81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162.8 | 1.42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34.0 | 0.77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50.4 | 1.20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31.0 | 0.98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55.6 | 2.05 |
其他采矿业 | 0.0 | 0.45 |
制造业 | 23228.5 | 1.95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355.2 | 0.71 |
食品制造业 | 210.7 | 1.00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89.3 | 0.64 |
烟草制品业 | 32.2 | 0.23 |
纺织业 | 305.6 | 1.44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06.9 | 1.05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99.7 | 1.56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75.1 | 1.07 |
家具制造业 | 78.0 | 1.34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47.2 | 1.10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91.0 | 1.51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25.4 | 0.95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201.2 | 0.39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306.9 | 1.49 |
医药制造业 | 1213.3 | 5.13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209.9 | 2.04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605.8 | 2.0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652.5 | 1.54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090.1 | 1.44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781.1 | 0.82 |
金属制品业 | 832.5 | 1.81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401.3 | 2.74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426.3 | 3.71 |
汽车制造业 | 2372.5 | 2.12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817.7 | 3.31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689.0 | 2.33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263.8 | 3.03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457.0 | 3.92 |
其他制造业 | 90.4 | 3.02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68.2 | 0.57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32.6 | 1.05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87.2 | 0.3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307.2 | 0.30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3.5 | 0.2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6.5 | 0.76 |
附表22025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地区 | R&D经费 (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全国 | 39288.2 | 2.80 |
北京 | 3696.1 | 7.10 |
天津 | 643.1 | 3.47 |
河北 | 1029.0 | 2.09 |
山西 | 315.9 | 1.24 |
内蒙古 | 278.2 | 1.04 |
辽宁 | 764.2 | 2.30 |
吉林 | 260.2 | 1.74 |
黑龙江 | 274.4 | 1.63 |
上海 | 2580.5 | 4.55 |
江苏 | 4948.2 | 3.48 |
浙江 | 3177.2 | 3.36 |
安徽 | 1513.1 | 2.86 |
福建 | 1359.8 | 2.26 |
江西 | 717.8 | 1.99 |
山东 | 2825.7 | 2.74 |
河南 | 1352.2 | 2.03 |
湖北 | 1635.3 | 2.61 |
湖南 | 1495.8 | 2.70 |
广东 | 5510.4 | 3.78 |
广西 | 274.0 | 0.92 |
海南 | 135.2 | 1.67 |
重庆 | 857.7 | 2.54 |
四川 | 1555.8 | 2.30 |
贵州 | 263.0 | 1.12 |
云南 | 373.9 | 1.14 |
西藏 | 8.2 | 0.27 |
陕西 | 959.0 | 2.62 |
甘肃 | 177.6 | 1.30 |
青海 | 36.9 | 0.90 |
宁夏 | 101.4 | 1.78 |
新疆 | 167.9 | 0.78 |
注:
[1] 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最终核实数。
[3] 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指一种不预设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相关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