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最高容亏100%
清科研究
近日,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由省、市财政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首期认缴出资100亿元,将与长安汇通集团产业基金群相协同,形成总规模300亿元、贯穿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
关于母基金的基金管理和运作,《办法》规定科创母基金对创投类子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50%,其中,种子、天使类子基金最高不超过60%。母基金向单一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母基金认缴总规模的5%。科创母基金存续期20年。科创母基金管理费的收取,投资子基金部分按母基金实缴出资的1%/年计提,直接投资部分按实际投资金额的1%/年计提。母基金管理费80%为基础管理费,20%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对于子基金,《办法》规定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5年。子基金管理费按不超过2%/年收取,其中,种子类、天使类按不超过3%/年收取。子基金投资期管理费以实缴规模计提,退出期管理费以基金已投未退金额为基数计提,计提比例为投资期的一半;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子基金管理费50%为基础管理费,50%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在解决不敢投、不想投等问题方面,《办法》要求科创母基金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种子天使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70%、创投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50%、产业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30%。种子、天使类单个直投项目最高容亏100%。同时,科创母基金建立回购和奖励让利机制,进一步激发基金管理人积极性。
今年国办1号文件《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陕西此次最高容亏100%的规定,是对容错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大胆探索。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把100%写进文件中: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建立直投资金风险容忍机制,在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尽责前提下,按照投资阶段,允许种子直投、天使直投、产业直投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各类别投资总额50%、40%、30%的亏损,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按照直投资金投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深圳《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设立总规模为5亿元的战略直投专项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南山区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初创企业给予领投支持,基金内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深圳福田区《2025年新启程教育科技人才“五福礼包”》:放宽政府投资基金的失败容忍比例,允许最高不超过80%亏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最高100%亏损。
《武汉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允许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80%、60%的亏损,根据尽责评估情况,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