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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五地这样做

清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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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江苏省印发《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

力争到2027年末,南京市培育、新设、改造、引进科创金融专营组织100家以上,形成结构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科创企业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新增科创企业上市公司60家以上,备案基金(创投企业)规模5000亿元以上,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超400亿元,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明显提高努力将南京市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方案》包含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创金融产品服务、用足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 加强科创金融改革协同、推动科技赋能金融六大任务,明确南京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方向。

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方面,《方案》提出优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营商环境,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激发科技创新载体活力。支持各类科创载体因地制宜探索资本招商新模式。鼓励南京市科创载体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产业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深度。探索建立差异化管理机制。支持南京市探索优化政府引导基金、国有股权投资资本管理,建立契合科创投资特征,以长期价值、社会价值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用足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方案》提出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作用。支持南京市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投资力度。争取国家重大产业投资基金在南京市落地,注重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协同构建产业、科创、人才、天使四大系列基金发展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与退出,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争取私募股权(PE)和创业投资(VC)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推动解决基金份额转让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转效能。

推动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上交所江苏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深交所江苏上市培育基地、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平台载体,加大优质科创企业孵化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已上市科创企业再融资,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并购重组,带动链上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此外,在优化科创金融生态方面,《方案》还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南京市集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高质量发展。推动南京市加大对金融服务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的财政支持力度。

  破题起势  

2022年11月,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计划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总体方案》提出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五大举措,突出金融供给侧精准发力,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加强上市后备科创企业资源库建设,对优质科创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鼓励科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有机联系,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支持试验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托管、质押业务。推动试验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数据资源共享。

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争取国家重大产业投资基金在试验区内落地,加大对试验区内科创类基金尤其是民营科创类基金的配套支持力度。推动试验区产业投资基金领域合作,有效满足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融资需求。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发展,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与退出,有效增强创业投资资本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试验区内投资基金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利用现有科创类专业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探索适当放宽试验区内政府投资基金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限额,适度提高投资容错率,探索基于孵化企业数量等指标的正向考核激励机制,鼓励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机制安排,鼓励通过协议转让、上市、回购等市场化方式退出

除南京外,其他四地也有部署。安徽银保监局于2023年3月印发《安徽银行业保险业全力支持合肥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行动方案 》,有效统筹安徽银行业和保险业两个体系资源,全力支持合肥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全国性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参加安徽省“基金丛林”建设,依托科创金融特色机构加强与总部集团以及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机构等内外部金融资源联动安排。

2023年2月,杭州发布《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建设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方面,提出健全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杭州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支持建设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从组织架构、产品服务、风控激励等方面探索科创金融组织模式。鼓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加大科创企业服务力度。此外,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杭州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启动仪式上发布了《杭州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2023年1月,上海银保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及配套子方案,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

嘉兴是《总体方案》五地中唯一的地级市,于2014年入选浙江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今年5月,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专项基金群正式启动,嘉兴承接了规模50亿元的高端装备基金及50亿元的科创母基金,这为嘉兴打造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助力。

文字来源:江苏政府官网,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嘉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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