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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下财富传承将更加不容易 | 诺亚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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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随着中国首部民法典的正式颁布与实施,涉及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将发生改变。对法律人而言,是知识体系的全新洗牌;对财富管理人员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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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 宾 | 王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金牌讲师)

刘彦(诺亚国际首席执行官)

  整 理 | 杨淼(诺亚控股西区市场主管

以下为对话实录:

刘彦:您曾多次参与民法典的立法修法工作,从您个人而言,民法典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

王芳:对于法律界专业人士而言民法典的颁布可以让我们内心激动的犹如初恋般,而对于千家万户来说,无论是生活、工作、情感、事业等方面都紧密相关。我个人来看民法典有以下四个特点:实用、时尚、国际化、绿色,可以说整部法典体现了很高的立法智慧。

重新定义夫妻婚内财产

刘彦:比起民法典的其他部分,似乎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修改的比例其实更大一些,涉及夫妻婚姻财产、债务等方面,哪些规定应该特别关注?

王芳:这次民法典修订有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特别强调了夫妻在婚内因为共同的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的收益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条它有个潜台词就是说,无论是一个人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把它放到投资生产经营收益的筐里,它就改变了性质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说会涉及到哪些?比如说婚前公司股权在婚后有股权增值和股东分红,或者婚前是个合伙人,在婚后所分利润就会变成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银行存款在婚后买了基金理财产品有投资收益回报,那么这些投资收益回报也将变成共同财产。

所以按照我们新的民法典,未来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它的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刘彦:草案婚姻家庭编中的“离婚冷静期”备受关注,这对婚前财产保护有何影响?

王芳:中国是全球离婚最容易的国家之一,我们去办离婚的速度超过很多欧美国家,离婚冷静期30天就是说两口子到婚姻登记处去办离婚,填完表,婚姻处的工作人员就会说他们过30天再来。两口子回去以后,假设其中有一方在此期间不想离婚,那这一方可以单独跑到民政局去把离婚申请撤回,30天期满,如果两个人确确实实想好愿意办离婚登记,他们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所以30天冷静期的确可以避免冲动离婚。

站在国家立法的角度,可能考虑的更多。我给大家说一个最新的数据,深圳市人民法院在最近三年统计了所有审判的婚姻家事案件,其中离婚后财产纠纷和离婚后子女抚育纠纷,高达20%,意思就是说如果冲动离婚,财产、子女问题没有处理好,会耗费国家很多资源推倒重来。再加上2019年中国的子女出生率已经下降到1%,如果冲动离婚再这么持续下去,我们的人口出生率还会往下降的。所以不要简单看一条法律的编纂,其实背后有很多国家各个方面的长远思考与规划。

刘彦:新法时代下,如何尽可能避免掉入“结婚坑”、“离婚坑”,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王芳:第一,很多朋友都以为两个人签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其实不是的。按照我们新的民法典,它真正生效的时间节点是两个人在离婚冷静期30天之后再到民政局去办离婚证的时候。所以如果真的是两人友好协商分手的话,那么我建议最好签完离婚协议书之后,先办理离婚财产的交割,在30天的冷静期里面,把财产分割的履行给办完,然后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这样当天生效双方就不会再有后面的那么多麻烦事。 第二,有很多朋友因为房屋买卖往往可能会采取一个假离婚的措施,如果未来民法典实施了30天冷静期,您这一招可能就不太好使了。有很多人可能法律意识不够,以为这个是一个很简单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其实可能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很多的坑、埋了很多的雷,一不小心可能会引发更大的问题。所以最终回归一句话,如果我们真的要办离婚手续一定要慎重。

最完整的共同债务设定

刘彦:对我们的高净值客户而言,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也会比较关心,共同债务在民法典中有没有新的安排?

王芳:这一条也是特别重要要跟大家分享的。新的婚姻家庭法中对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设定做了有史以来最完整的一次的约定。为了让大家理解对大家的重要性,我分几个层次跟大家讲:

第一,如果两口子一起去签字去借债,或者一方借债另外一方事后默认,那肯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如果一方瞒着另外一方私自借了债,对方不知道也没签字,但是只要借的钱用到了家庭共同生活,也是夫妻共同债。

第三,如果一个人借债,另外一方不知道也不知情,而且他用钱与家庭生活毫无关系,这才叫做个人债务。

第四,这种情况是我要跟诺亚的朋友特别强调的,因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之债,也是夫妻共同之债。这一条为了大家理解,给大家举一个案例:杨先生和张女士在海南开了一个公司,杨先生持股60%,张女士持股40%,海南公司和北京的一家物业公司联合做房地产开发,海南的这家公司就跟北京物业公司借了4000多万,逾期未还,北京物业公司将海南公司、杨先生、张女士一起起诉,原因是杨先生在签借款协议的时候签了一份个人担保协议,如果这4000多万公司还不上由个人偿还。这个案子历经北京一审和二审两审审判,最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先生担保借债也被认定成夫妻共同债务,所以要用他们家所有的财产来还这4900万的债务。

刘彦: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产生了债务问题,那么另外一方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能够比较好的去保护到自己或保护到家庭呢?

王芳:这次民法典立法在合同法规定:欠钱的人如果悄悄的把财产低价卖给亲戚卖给朋友,或者是无偿的赠送给他人,或者是高价的去买别人东西,总之这些典型的转移财产的行为都将赋予债主一个权力,债主可以跑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你转移财产的行为。

所以各位朋友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说赌一把实在不成了弄个假离婚把财产转出去,这种行为已经不太可能避债的。

提醒做生意的朋友,第一慎重做担保,慎重在外面签担保协议,如果要签则签一般保证责任,不要签特别严格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在经济正常的情况下,做生意做得顺风顺水的情况下,就要给企业、家业设立一个防火墙,然后让家庭资产落袋为安。家庭资产这边可以考虑提前传承转移所有权,另一部分通过家族信托来实现债务隔离,根据信托法第17条,一旦设立了信托,信托财产不得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来的财富传承流程将更加繁琐

刘彦:民法典承认的遗嘱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确认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的合法性,并且民法典对于公证遗嘱的时间效力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具体能给我们来解释吗?有哪些操作细节方面的注意事项?

王芳:过去我们老的继承法其实有5种形式的遗嘱,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发展到今天,我们知道很多人的书写习惯已经完全依靠电脑了,再加上我们现在智能手机拍一段录像也是很容易的事,所以这次就新增了两种遗嘱: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不是说随便打印一份遗嘱就有效,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必须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必须从头到尾都在场,而且见证人一定要在遗嘱当中写下自己看到的整个过程,自己签名写上年月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生效。

过去5种遗嘱形式,我们认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是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特殊地位,按照时间最新的遗嘱为准。

但王律师要特别提醒大家无论是什么样的形式的遗嘱,未来的财富传承都还要经历另外一个关节就是——继承权公证关,就是未来的子女将持父母的遗嘱要到当地的公证处重新再办一次继承权公证,而且在这个环节公证员要通知所有的继承人到现场,并且会问每一位继承人对这个遗嘱是否承认它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要求每位继承人签字同意。若是有一位继承人不来或者是来了不签字,那么这个流程就走不下去,那就拿不到继承权公证书。

所以我的心得是不管民法典做出何种形势变化,大家一定要知道未来财富传承千万不要全部指望遗嘱。

刘彦:增设遗产管理人,有什么样的作用?在民法典上面对遗产管理人的指定任命,可以由被继承人生前来指定吗?

王芳:遗产管理人制度将改变中国所有家庭的财富传承的程序,国家未来会给它设定一套专门的程序,主要有6大步骤:遗产清点、妥善保管、开家庭会议、债务清单、税款结清、最后按照遗嘱分割。特别提醒债务清算这个步骤,按照国际通行惯例是要先向全社会发公告,而且至少有三个月的公告期,然后全社会的债权人再来做登记,然后由遗产管理人逐一核实债务,您可以想象未来的财富传承流程将极其漫长。

国家分了4个层次来确定遗产管理人的产生:

首先由被继承人可以指定。

如果没有指定,由继承人推选一个遗产管理人。

如果没有推选,所有的继承人一起来当遗产管理人。

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担任遗产管理人或放弃遗产继承,将由民政部门和村民委员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

这意味着每个家庭必须要有一个遗产管理人,必须要经历遗产管理人程序关,必须经历债权债务清算环节,必须经历税务清算环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定程序,意味着未来我们所有人的财富传承,左手是资产,右手是负债和税款,左手减右手,剩下的才是可以传承给下一代的财富,现在我们拭目以待,看明年怎么操作。

多身份、多资产配置传承早规划

刘彦:您刚才说民法典是一部国际化的法典,那么在这个角度上来讲,您对这种多身份的、资产配置是全球化的这样的家庭,在婚姻继承财产分配传承方面,您有什么样的一些建议或提示吗?

王芳:如果我们的客户身份是国际化的、财产也是国际化的,将会使得他们的婚姻财产和未来的财富传承变得异常的复杂。因为每一个国家都有他们自己的婚姻法与继承法。

我们早年曾经有一个案例,涉及到200亿的遗产的分割,由于这位老总是在法国去世的,他境内所有企业的上层的母公司是在香港,所以这一个案子就涉及到了法国的法律、香港的法律以及中国大陆的法律,当时是三国律师组成了国际律师团来服务他200亿财产的一个传承。

所以王芳律师要特别提醒各位,最好我们做财富传承的时候预先设定的一些解决工具,比如说提前赠予传承,还有大额保单、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要是能绕过这些国际程序复杂的能绕过去的就尽量绕过去。第二点就是我们的婚姻家庭的财产,如果您又是美国的移民,又在加拿大定居,然后在中国又有财产,依据中国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未来美国、加拿大、中国这三个国家可能都可以管辖您的婚姻财产,所以当您在全球布局买财产的那一刻,就要想清楚几件事:第一,这个国家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二,将来给我儿子财产要经历哪些法定程序?第三,我投资这些海外资产税费成本有多少?把这三件事想清楚了,咱们再下手也不迟。每一个国家有一套自己的民法典制度,您的财产在哪里、人在哪里,就按照不同的国家流程法定程序来解决。

刘彦:谢谢王律师强调民法典对全球化配置、多身份的家庭,在处理相关的婚姻财产、遗产其实是变得更加的复杂,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不要让财富变成下一代的负担,应该提前的做好各种各样的规划和安排,让我们的财富真正做到富过三代,真正做到百年传承。

我们经常说现在的时代叫乌卡时代,不确定是现在唯一确定的事情,就好像这突如其来的疫情,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平时根本不需要的口罩、消毒水变成了战备物资,变成最珍贵的东西,所以家族信托、婚姻协议、遗嘱、保险等这些法律工具其实就像口罩和消毒水,当我们的财富面临很多不确定性的时候,如何在自己相对可控的范围内做一些保障传承规划。这需要系统化的、专业化的设计方案,所以一定要尊重专业人士,同时舍得花费时间、精力去跟专业人士沟通。

王芳:《民法典》的实施不要孤立的来看待它。2021年1月1号,民法典将正式颁布和实施,同时CRS也很快将进入第三个年头,再加上全国各地各个方面的法税政策的出台,以及私人财富的大数据信息系统正在建设过程当中,所以面对这么复杂的法税和金融的市场环境,其实给我们带来了更高的挑战。一方面要求我们的客户自己要倾注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学习了解,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很好借助像诺亚和王芳律师这样的专业法税队伍联起手来为我们的企业、家业双轨保驾护航。

特别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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