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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行情冷静期|不妨一起深入聊聊基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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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鹏华基金鹏友会)

其实,“反内卷”并不是一个新词。

早在去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就首次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重点任务时又提到“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但当时大家的感受可能并不十分深刻,直到…….

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明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同时,中央也发布多项纲领性文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价格机制以及完善相关审查监管制度等。

“反内卷”开始从一个重要政策议题变成了真正的热门市场概念, 7月1日-7月26日期间,wind反内卷指数上涨超18%,但近期反内卷行业似乎有冷静的趋势。

在这个过程中,小编相信有很多投资者在政策感召下,凭着一股热情已经冲了进去,也有一些投资者仍在疑惑观望中。无论你是前者还是后者,尽量弄清楚“反内卷”的来龙去脉总是没有坏处。

所以,今天小编就尝试和大家深入聊聊“反内卷”这一话题,包括:

为什么政府如此重视“反内卷”?本轮“反内卷”和2016年供给侧改革有什么区别?在“反内卷”的背景下,哪些行业可能会受益?如何理性看待和把握“反内卷”的投资机会?

01.

为什么要“反内卷”?

—— 打破通缩的负向螺旋

先来看一组数据,2023年、2024年CPI涨幅均只有0.2%,远低于3%的物价目标。2025年上半年,2月、3月、4月、5月4个月CPI同比负增长,而PPI更是连续32个月保持负增长。

正如去年9月6日上海外滩金融峰会上,前央行行长易纲指出“中国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抵御通货紧缩的压力”。而以降价为核心策略的“内卷式”竞争无疑会加剧这一形势。

从企业层面看,“内卷式”竞争会使得企业利润越来越薄。部分头部企业也许能够在残酷竞争中存活下来,但更多企业则会因亏损而倒闭,这一结果对企业盈利能力以及后续制造业的创新升级构成了制约,这不仅会拉低中国经济增速,也会对就业产生冲击。

从居民层面看,一方面就业的负面冲击会降低居民收入,抑制消费意愿;另一方面,在通缩预期下,普通老百姓会预期未来物价会持续下跌,从而减少和延迟当前消费,使得经济进入通缩的负向螺旋。

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中国经济出口承压的背景下,消费至关重要。而通过“反内卷”让消费进入合理轨道就成了当前中国经济破局的一个关键点。

02.

和2016年供给侧改革有何不同?

—— 更侧重于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

在本轮行情中被讨论得最多的话题莫过于——此次“反内卷”和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有什么区别。

相比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本轮反内卷更侧重于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并且由于经济发展的背景不同,在行业、主体以及方式上亦会有所差别:

第一,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主要针对上游产能过剩,而本轮则是中游环节产能过剩居多,且有大量新兴制造业。

第二,上一轮供给侧改革的主体以国企居多,而本轮民企居多,这就决定了很难通过行政化进行强制出清,而更倾向于部委约谈、行业自律控产、提高采购标准倒逼落后产能出清、提高环保标准以提高产能成本、央国企投控企业合并重组等政策措施。

03.

哪些行业会受影响?

——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均有涉及

新一轮“反内卷”的主要目标不仅包括在此前供给侧改革中居于核心地位、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钢铁、纺织等传统行业,也包括新能源、电动汽车、光伏等发展较快、民营企业主导的新兴行业。政策的目的不仅是要退出传统行业的过剩产能,更重要的是提升国内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从“数量竞争”迈向“质量提升”。

目前来看,“反内卷”率先在光伏、钢铁、汽车和水泥等行业展开,但进展程度不一。黑色金属加工行业产能利用率相对较高,且其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均已转负,虽然需求磨底,但“反内卷”进展相对较快;光伏产业链中多晶硅已经实现减产,但产能仍在增长,需求依然承压,“反内卷”有待深化;汽车行业产能利用率较低,产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企业数量都在增长,“反内卷”进展相对较慢。

随着后续更多核心行业政策出台,“反内卷”将进入“深水区”,也可能会向更多行业和领域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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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性看待和把握

“反内卷”投资机会?

为了厘清“反内卷”与投资的关系以及对投资的影响,我们邀请了几位对反内卷相关核心行业颇有见地的基金经理,和大家谈谈他们的思考与看法:

新能源领域

鹏华新能源精选混合

A类011956,C类011957

张宏钧

研究部基金经理

过去两年来,光伏行业深受供需格局问题的困扰,在多数环节都出现产能过剩。当前的“反内卷”引导之下,产业链价格出现一些积极信号,从长远来看,维持行业的合理价格和盈利能力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后续的均衡价格最终还是要看供需关系,需求端短期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单纯依靠供给端的限制能否取得很好的效果还需要动态跟踪与评估,在投资上也应综合考虑供需两端的实际情况与投资期限来决策。我们期待在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产业链能够避免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最终回到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化工领域

鹏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A类017667,C类017668

王云鹏

权益投资二部基金经理

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一的制造业大国,形成了强大的工业生产体系,而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突出,同时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增加了外需的不确定性。这种宏观层面的供需失衡问题是“内卷式”竞争形成的重要原因。“内卷式”竞争给国内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因素,其中最为显著的是PPI已经连续下行超过3年时间,其中转负的时间已经超过2年。

市场目前习惯性将“反内卷”与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相对比,经过按部就班地对照后就开始质疑其有效性。其中有两点是大家讨论较多的问题。第一点是“反内卷”政策能否在供给端推动低效产能的退出。我们认为这次“反内卷”政策会把市场化手段作为发力的重点,因为如果我们仔细探究“内卷化”竞争形成的过程,反而会发现很多非市场化力量是造成目前“内卷化”现状的推手,如地方政府的作用、产业补贴政策的作用等。我们认为对于一个需求增长或者稳定的行业,如果能有效卡住新增产能的投放,存量产能的消化就不是一个大问题。第二点是“反内卷”政策是否只作用于供给端而缺少需求端支撑。我们认为此次“反内卷”政策的终极目标是物价,而价格信号本身就会作用于供需两侧。例如在价格看跌预期下,价格的下行会导致部分需求的消失,形成“通缩螺旋”;而价格企稳甚至上涨预期下,反而容易催生出本来的需求和潜在的需求。所以我们认为不能把“反内卷”政策简单理解为一项独立的政策工具,而应该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框架综合去理解。

最后,“反内卷”落实到资本市场,我们认为主要在两类机会上。第一类是上中游行业龙头的估值修复,当持续下行预期被打破后,具备坚实底部的细分行业龙头存在估值修复的机会;第二类是上中游行业中部分出现供需拐点的细分行业迎来戴维斯双击的大级别机会。目前我们对于基础化工行业较为乐观,具体体现在精细化工和农化板块。精细化工和农化板块的运行逻辑略有差异,精细化工板块的阿尔法属性更强,主要体现的是企业散点式创新逐渐进入收获期以及背后企业家的精细管理;而农化板块的贝塔属性更强,主要体现的是部分品种供需错配后的短期爆发力和行业整体进入新一轮需求周期的盈利修复。

参考文献:

1. 《本轮“反内卷”有何特点?》,中国发展改革,2025.7.23

2. 《各行各业反内卷,会带来物价全面上涨吗?》,三联生活周刊,老九论财经,2025.7.23

3. 《天风深度研究专题|反内卷》,天风研究,产品团队,2025.7.19

4. 《重新理解“反内卷”》,SEVEN调研纪要,2025.7.24

5. 《中信建投|“反内卷”:政策梳理、回顾与展望》,中信建投证券研究,胡玉玮、冯天泽,2025.7.13

6. 《鲁政委:“反内卷”的四个层次》,首席经济学家论坛,鲁政委、郭于玮、宋彦辰,2025.7.6

风险揭示书如下,请滑动了解

尊敬的投资者:

以上观点仅代表基金经理个人观点,不代表基金管理人观点,不构成实际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基金过去及未来持仓。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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