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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可兑换虚拟货币?理财骗局勿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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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区块链技术等备受关注。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货币”名义炒作虚拟货币,实施非法活动。

案例分析:银行兑换π币?主播的流量骗局!

自去年9月开始,多名主播在互联网平台上以“银行可以兑换π币”作为噱头,来骗取流量、吸引粉丝。相关媒体接到反映后,搜索被举报主播账号时发现,多名主播仍然在对“π币”进行“宣传”,此外,多个账号已经陆续被封。

针对“银行可以兑换π币”的说法,某大行客服回复,“π币、Pi币等属于一种虚拟货币,与数字人民币无任何关联,数字人民币不具有任何投资属性。我行未开办此类业务,请您谨慎投资,防止诈骗风险。”如何解读这则案例?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

01

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

两者区别明显

近年来,我国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涵盖了公用事业、餐饮服务、交通出行、零售商超、医疗、证券及政府服务等多个领域

但也要注意到,数字人民币逐步普及的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普通民众对数字人民币缺乏了解、想积极参与的心态,通过混淆“数字人民币”和“虚拟货币”的概念,实施诈骗。

“数字人民币”与“虚拟货币”有什么区别?

▶ 数字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实物人民币等价1:1兑换,共同构成法定货币体系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 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没有实物形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常见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在我国,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02

我国禁止银行提供

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早在2021年6月21日,央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多家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多家银行和机构发表声明,宣布禁止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具体包括:

● 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

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由此可知,“银行可以兑换虚拟货币”的说法,是一种典型的混淆视听的行为。任何声称可以通过银行兑换虚拟货币的说法都是虚假的,并且涉嫌违法。

虚拟货币交易,可能面临哪些风险?

基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我国政府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非常明确和严格。在我国进行虚拟货币交易,不仅可能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还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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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冻结的风险。在我国,银行和金融机构会通过监测系统来识别和分析异常交易行为。一旦监测到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可疑交易,银行有权根据监管要求,暂时冻结相关账户,以防止非法资金流动。

02

财产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时,很容易因为市场的剧烈波动而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此外,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交易的不透明性,使得诈骗行为更容易发生。投资者可能会遇到虚假的交易平台、投资骗局等,导致资金被骗。

03

洗钱犯罪的风险。虚拟货币的跨境特性使其成为洗钱犯罪的工具之一,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资金转移。普通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卷入洗钱犯罪,甚至会面临法律制裁。

理财投资需谨慎,合法合规是前提。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投资者应当时刻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金融信息,提高识别和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让我们共同努力,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

注①:《银行可以兑换π币?多名主播营造“黄金梦”博流量》,齐鲁壹点,2024.4.9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5848132093650263&wfr=spider&for=pc

注②:经济日报《有效发挥数字人民币职能》,2023.6.29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9986663453704243&wfr=spider&for=pc

注③:青岛银行《一文看懂 | 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NFT》,2022.9.22

https://mp.weixin.qq.com/s/FWF-claaCMsLPZIBE6B4Lw

注④:金融界《多家银行发布声明:禁止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2021.6.21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3171912359006310&wfr=spider&for=pc

注⑤:中国政府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2021.9.15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0/08/content_5641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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