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诺课堂】“攻守兼备”的可转债,到底哪里好?(下)
上期,小诺给大家讲到了可转债的基础概念以及优缺点,那可转债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低成本融资工具,其最终的目的还是促使投资者转股。
所以,跟一般的债券、股票相比,可转债会附加一些特殊条款,除了上期给大家讲到的“强赎条款”以外,还有哪些条款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常见的可转债条款有哪些?
1、债券条款
债券条款是可转债最基本的条款。主要包括:发行价格(面值)、票面利率、期限、付息频率和到期日期等要素。
正如咱们上期所说,如果投资者不进行转股,而是将可转债持有到期,那么就可以按期获得利息,并在到期后取回本金。
2、转股条款
转股条款是指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不转股有选择权,如果投资者选择转股,则在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举个例子:
假如A公司发行的可转债面值为每张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为20元,那么,一张可转债就可以转换成5股A公司股票,即:
可转债转股数量=转债张数*面值/转股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发行后,因派息、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原则及方式,调整转股价格,并及时披露。所以,我们持有可转债的同时,还要及时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哦。
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简称“下修条款”,是指在正股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格一定程度时,上市公司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下调转股价。
“下修”有两个“规矩”:
一是程序要求,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二是价格限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述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举个例子:
A公司和投资者约定初始转股价格为10元,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8元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
4、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对投资者有利的条款,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卖回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买可转债一般不会真的持有至到期,那么如果正股价格持续低迷,上市公司又不下修转股价,长期持有可转债就不划算了。
举个例子:
A公司为了打消投资者的上述顾虑,约定如果股价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8元,投资者可以在当年行使一次回售权,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把持有的可转债卖回给A公司。
(来源:上交所、深交所投教)
我们该如何投资?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可转债已有一定了解。虽说可转债攻守兼备,具有很多优点,但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些条条款款复杂难懂,让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那我们不妨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比如投资可转债相关基金。
首先,我们可以直接投资基金名称中带有“转债”字样的债券型基金。一般来说,这类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且可转债投资比例不低于所投债券资产的80%。(PS.具体投资策略以基金合同为准)
其次,除了可转债基金,有的基金虽然名称跟转债不沾边,但实际持仓却有很多转债的“身影”。具体我们可以通过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持仓来进行判断,就比如小诺家的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它是一款用固收筑基石,并且可以投资可转债的债券型基金产品,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多多关注哦。
好了,关于可转债就讲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风险提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等级为【R2】,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被评定为【C2】及以上投资者。具体的产品风险等级请以产品购买时的详细页面展示为准。不同的销售机构采取的评价方法不同,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适当性匹配。
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投资存在可能导致本金亏损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代表本基金业绩表现。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