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宣传月|防范身边洗钱风险,守好老百姓钱袋子
谈到反洗钱,你是否会觉得涉嫌洗钱行为的犯罪只是出现在影视剧里的桥段?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洗钱行为已潜藏在我们身边,洗钱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犯罪分子的洗钱套路也不断迭代升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都有可能被卷入洗钱陷阱。
洗钱是将非法收入及其收益合法化的犯罪行为。洗钱本身就是犯罪,而且助长滋生其他犯罪活动,破坏正常金融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几个典型洗钱案例,防范身边的洗钱风险,自觉远离洗钱陷阱,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反洗钱人人有责,以案说法
>>> 案例一:黑钱永远洗不白,不要沦为他人洗钱帮凶
▶ 案情简介
王某有一个毒贩朋友刘某,时常让王某帮忙提供微信收款码来帮助他收取毒资,并答应给王某好处费。经过两次"漂洗",朋友刘某将毒资与王某本人的微信余额混同使用。王某与刘某通过这种微信收款、层层转账的方式来"漂白"毒资,王某从中抽取好处费。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与王某通过微信收款、层层转账"漂白"毒资的行为均构成洗钱罪,于2022年5月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刘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王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 风险提示
随着电子支付快速普及,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个人账户管理,不随意出借、出租个人信息和账号,否则也可能会成为他人洗钱的"帮凶"。
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也同步查处洗钱犯罪。贩卖毒品、漂白毒资将承担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的双重后果,切莫以身试法、作茧自缚。
>>> 案例二:警惕以“非法集资”为背景的洗钱犯罪活动
▶ 案情简介
赵某出资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并聘请李某为公司管理人。赵某和李某同谋,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热词作为卖点,通过口口相传、参展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交易平台,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为了将非法获得的资金合法化,李某提供多张本人及其亲属的银行卡,接收赵某实际控制的多个账户转入的非法集资款。之后李某用非法获得的资金购置高档别墅、保险产品、高级汽车后,再通过转移、变卖,从而将资金“洗白”。2年内赵某和李某向近万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超5亿元。最后赵某和李某被法院判处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犯罪,并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60万人民币。
▶ 风险提示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要用自己的金融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避免成为他人金融违法活动的“替罪羊”。学习投资理财知识,树立正确投资观念。当您有投资需求时,请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漂白毒资将承担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的双重后果,切莫以身试法、作茧自缚。
金融消费者能为反洗钱助力
>>>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严格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非法跑分平台等非法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或者以其他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及身份证件到期更换时,请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配合金融机构进行更新,既是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更是对自身财产和经济利益的保护。
>>>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
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或出借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①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②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③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犯罪的“替罪羊”;④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⑤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 不随意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
互联大数据日新月异,个人信息被盗用、买卖、泄露的事件层出不穷。在日常生活中,要慎重填写涉及个人信息的材料,不要轻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要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进行依法维权。
>>> 勇于举报洗钱行为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