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电价:浅谈我国的电价机制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与变革,电能已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大到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小到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早已成为了社会运作必不可缺的基础环节。为保障电力系统容量充裕性及燃煤机组的合理收益,容量电价有望加速推进。
我国电价机制的发展历程
电力虽然也是一种通过买卖交易的商品,但是却有着自身的特性,如电力的生产、输配和使用要同时进行;此外,电价的制定与政策、国情都息息相关。
1. 电力系统构成
电的产生到运用构成了整个电力系统,其中包含这样几个环节:
2. 电价演变历史
中国的电价机制主要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因而电价政策直接影响着电力行业的发展。
这里就涉及到了本文接下来要展开详述的概念:容量电价。
容量电价
1. 容量电价的定义
两部制将上网电价分为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又称为“基本电价”,用来计算用户占用了用电容量而交纳的电费,按变压器的容量(或运行中的最大需要量)来计算;电量电价计算的是客户耗用的电能量,即变动费用部分,是根据变动成本和合理收益而定。如下图以上海气电计算方式为例:
容量电价的基础作用就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性。在单一电能量市场中,发电机组只有在发电时才能获得收益,而对于部分为保障系统可靠性所需的某些发电机组,由于全年运行时间很短,因此这些发电机组必须在较短运行时间内回收全部投资成本,就要捋清楚容量电价。
2. 电力系统转型过程中,容量电价重要性凸显
2020年我国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新能源发电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中国205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情景暨路径研究》,预计2050年新能源发电量为9.66万亿千瓦时,占全年发电量的64%,较2020年提升52%。
在这一电力系统向新能源方向转型的过程中,两个问题逐渐显现:一方面新能源发电波动性较大,比如风电受风速影响,光伏发电受光照条件影响等;另一方面,新能源发电增量无法覆盖社会用电量增速,尤其在夏冬用电高峰季节。这样的情况之下,稳定、可靠的燃煤机组的基石作用得以体现。相应的,为保障电力系统容量充裕性及燃煤机组的合理收益,容量电价的重要性显现出来。
3. 容量电价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工作指引》,“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主要分为稀缺定价机制、容量成本补偿机制和容量市场三类”。
4. 我国容量电价主要方式
我国电力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以容量成本补偿机制为主,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电力负荷对价格并不敏感,且电力市场机制设计也并不完善,监管机制也会限制电能价格,使其无法合理反映供应短缺情况的价格水平。
容量电价的定价原则包括两类:
1)会计成本法制定容量电价,发电厂可通过容量电费回收全部固定投资;
2)边际成本法制定容量电价,是反映系统电力平衡能力的信号,但不能合理保证回收固定成本。
5. 实际应用:山东、广东已有容量补偿政策,未来或将有更多省份出台相关政策
山东:初步尝试。2022年4月,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7号),文中规定:山东容量市场运行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发电机组容量补偿费用从用户侧收取,电价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补偿机组范围、补偿费用收取(支付)方式等根据《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甘肃:趋于完善。9月20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型储能可提供调峰容量市场交易和调频市场交易两种辅助服务。对于火电,市场初期,火电机组50%以下调峰容量,按机组额定容量10%-5%分档纳入补偿,补偿标准上限。
随着容量电价的诞生并在实践应用中逐步完善,我国的电力结构向新能源转型的阶段推进坚定而稳定。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容量电价的重要作用将愈加得到重视、容量机制也会趋于成熟,助力电力系统在我国社会发展、时代进步过程中发挥稳定的基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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