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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防范洗钱风险

中信保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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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即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洗钱犯罪与腐败、贩毒、黑社会、诈骗、逃税等上游犯罪相伴相生,助长了上游犯罪蔓延,也威胁金融体系稳定和安全。同时,犯罪分子通过洗钱得以享受非法所得,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了遏制和打击洗钱活动,反洗钱应运而生,意义重大。

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危害?中信保诚基金带您了解如何助力反洗钱,防范洗钱风险。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二、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 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 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须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安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代理人应出示他(她)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更新的, 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 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 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受损。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六、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I类户是“钱箱”,用于存放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安全性要求高。通常需要在银行柜面开立。

II类户是“钱夹”,用于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等。可以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开立。

III类户是“零钱包”,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如常见的手机扫码支付。可以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开立。 

● III类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 

● III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的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

七、谨防“首付贷”等购房融资被用于洗钱

以下购房融资都是违规的:

●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组织“众筹”购房;

●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线上、线下或其他任何形式为购房人提供的首付融资或相关服务;

● 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卖房人或购房人提供的“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产品;

●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八、提高风险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 坚持账户实名制,不向他人出售账户或者协助他人开户; 

●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支付信息等; 

● 不参与买卖银行账户、银行卡、POS机具等; 

● 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建议将II类户、III类户用于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 

● 不信、不盲从未经证实的转账信息; 

● 如果不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保留微信、QQ、短信等往来信息,以及ATM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转账凭证或者信息,便于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

九、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欢迎所有公民举报洗钱活动及线索。所有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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