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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券商外汇业务 意义、特点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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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K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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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货币市场 

2019年9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招商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三家证券公司试点开展结售汇业务,允许三家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自身及代客即期结售汇业务,并按规定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9月1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批准招商证券为银行间外币对市场会员。在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创新地试点证券公司参与结售汇业务、吸纳证券公司作为银行间外币对市场会员,有助于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主体结构,更好发挥证券公司作为专业化投资银行在价格发现、市场化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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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参与外汇市场的重要意义

一是丰富外汇市场参与者结构。

我国外汇市场一直是以银行为主体。允许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外汇交易,有利于丰富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和客户背景,改变当前人民币外汇市场相对单一的供求结构和交易风格,进而改善外汇市场流动性状况。

二是有利于发挥券商优势服务外汇市场建设。

相较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机构,在专业投融资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可选择的金融品种更加丰富,金融服务手段更加多元,可以在结售汇业务方面继续突出中介职能,在原有本币业务基础上实现本外币业务结合,更好地服务外汇市场建设。

三是有利于提升国内证券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从国际上看,FICC(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占到国际投行业务收入的50%以上,是国际投行业务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结售汇业务是FICC业务中的重要一环。随着国内利率、汇率、信用市场化提速,全球产业供应链重新分化组合,及国内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提高、国际化进程加速推进,结售汇和外汇业务已经成为国内证券公司向国际现代投行转型必不可少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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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外汇业务与传统会员的差异性

一是外汇业务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存在差异。

相比银行,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尚处于准备阶段,现存软硬件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不过,证券公司业务落地效率较高,获得准入后已经迅速组织方案落实。

二是与银行业务范围的差异性。

银行拥有大量的外汇基础性零售业务,如结售汇、外汇理财、外汇存款等,而证券公司可以直接从事权益类业务。在现有监管框架和业务基础下,证券公司可以考虑把外汇业务与权益类业务结合起来,例如在监管允许、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参与“沪伦通”业务。

三是与银行在客户风险偏好上的差异性。

证券公司的客户在风险偏好上是高于银行客户的,证券公司在投资交易中精细化风险管控能力也比较突出。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布局部分如外汇保证金交易这样风险比较高的业务,有助于在管理好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差异化竞争。

四是资金清算效率的差异性。

证券公司相较银行而言,资金清算效率有一定不足,后台没有相关经验,也没有外汇存款,无法做到和大银行一样实现逐笔交易全额清算。证券公司更多依赖上海清算所的集中清算模式,但也不是全部业务都依赖集中清算,目前主要是集中净额清算(清算所模式)、双边全额清算(银行模式)与双边净额清算(协商清算模式)相互结合相互支撑。

五是管理机制上的差异性。

证券公司市场化程度较高,管理机制相对灵活,在开展新业务时有望迅速推动落地。例如在量化和衍生品业务上,部分头部证券公司能够兼顾业务创新发展和稳健合规风险可控等多方面要求。银行体量更大,管理则更加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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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开展

一是明确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的具体细节。

目前证券公司开展外汇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建议管理部门明确证券公司能够开展的具体外汇业务范围、类型,及证券公司内部的信息隔离要求和部门分工,以避免展业过程中的资源冲突和浪费。

二是在外汇市场业务发展和创新中尽可能赋予证券公司与银行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例如,在资金结算及账户体系建立方面允许证券公司与银行同样采用电文的方式开展外汇业务,相关的接口和资格可向证券公司开放,相关账户设立条件可视证券公司业务性质做相应调整。

又如,在资本项下放开试点的一些业务可让证券公司更多地参与,包括“沪伦通”开通过程中允许证券公司独立开展结售汇业务(在托管行模式下券商不需要自己进行结售汇)。

再如,在未来市场体系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允许证券公司逐步建立完整的境外账户体系,等等。

三是完善证券公司开展外汇业务的配套政策。

目前证券公司在申请结售汇业务环节主要还是遵循商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的相关办法。在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仍存较大差距的背景下,全盘按照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实际操作意义不大。

建议监管部门针对以上问题制定证券公司开展外汇业务的相关政策法规,突破现存政策壁垒,为证券公司加快推进自身及代客结售汇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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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活跃国内外汇市场

目前全球外汇市场主要呈以下发展趋势:一是外汇日交易量巨大,并呈大幅回升之势;二是外汇交易对手虽仍以报价交易商为主,但其他金融机构的地位趋于上升;三是全球外汇交易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国,亚洲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四是外汇交易的集中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银行的市场地位越来越强。

国际市场发展经验对活跃国内外汇市场发展有如下启示:

一是增加外汇市场金融机构类型,为市场提供更多服务。

国际外汇市场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地位呈上升趋势。在目前国内外汇市场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背景下,建议持续积极引入更多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多元化交易主体,不断丰富风险偏好层次,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是在境内资本市场不断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引导国内外汇交易机构借助大数据进行集中化管理,推进外汇电子平台发展。

目前国内市场上鲜有为客户提供外汇市场分析、研究、产品及交易的综合性电子平台。境内外汇交易机构需要加速外汇电子平台建设,缩短在程序化、算法及高频交易方面与国际先进同行的差距,以便在后期市场竞争中培育相关核心优势。

三是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体制的市场化程度。

包括:进一步明确外汇市场化改革方向,择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鉴于目前我国国际储备较为充足、对国内外汇顺周期投机风险具备较强的抵御能力,可逐步放宽外汇指定机构所持结转外汇数量的限制,扩大机构自由买卖外汇的额度范围。

作者:胥华君,招商证券金融市场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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