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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成粤港间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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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柳雯)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记者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了解到,人民币成为粤港之间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跨境人民币业务是粤港两地合作的一大亮点。

据统计,粤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由2012年的0.84万亿元上升到2016年的1.8万亿元,占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逾六成;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粤港跨境资金往来的比重由2012年的24.7%上升至2016年的38.2%,人民币成为粤港之间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数据还显示,粤港跨境贸易收支由2012年的2.9万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3.2万亿元,占全省与境外贸易跨境收支的比重由2012年的48.9%上升至2016年的53.3%。记者了解到,近五年来,广东先后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提高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粤港贸易的发展。

与此同时,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一系列外汇管理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也提升了在粤港资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的便利化程度。数据显示,粤港资本项下跨境收支由2012年的241.8亿美元上升至2016年的624.9亿美元,2012—2016年期间,粤港资本项下跨境收支占全省与境外资本项下跨境收支的平均比重达到了52.7%。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内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扩大,以及广东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发展,粤港间金融账户资金的跨境流动趋于频繁。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广东与香港地区金融账户跨境收支的年均增长率达22.2%,占全省与境外金融账户外汇收支的平均比重达到了57.5%。

此外,粤港金融机构跨境互设亦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6年末,广东共有港资银行营业机构178家,比2012年末增加37家;在粤东西北地区的营业机构数量由2012年末的14家增加至2016年末的24家,实现了在广东所有地级市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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