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政策快报|中国大陆绿色金融政策汇总 2024年5月
“绿色金融政策快报”由商道融绿研究并月度发布。绿色金融助力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激励对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道融绿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搜集我国各级政府发布的绿色金融政策,并根据多年研究实践经验,对重点政策进行汇总解读,以帮助各利益相关方了解我国各地绿色金融政策热点,把握市场发展动态。
重点政策解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2024年5月
2024年5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绿色金融的主要目标是绿色金融标准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不断加强,绿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银行保险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持续提升。《指导意见》提出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要乘势而上、先立后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促进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强化对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差别化管理措施。有效满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年5月
2024年5月27日,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福建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从构建绿色低碳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转型、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和环境信息披露、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协调和组织保障等六方面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25%,全省绿色上市公司数量稳步提升;初步建成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于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易机制,基本建立转型金融标准和激励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吉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年5月
2024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吉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扩大抵质押物范围、丰富产品服务、加强融资对接、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等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针对绿色制造、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气候投融资、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将关键指标纳入贷款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等授信管理流程,并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碳减排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建设和绿色金融区域改革,发挥吉林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作用,强化以信息披露和业绩评价为基础的激励约束。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
2024年5月
2024年5月3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表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以便业界在发展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时作出有根据的决定,并促进绿色资金的融通。在现阶段,香港分类目录涵盖四个行业(即发电、交通运输、建筑、污水与废物的处理)下十二项经济活动。香港分类目录亦与共通绿色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中国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及欧盟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接轨。香港分类目录将成为一套重要工具,提升业界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加强对绿色经济活动的共识、促进绿色资金的融通,以及为进一步应用提供基础。香港金融管理局鼓励金融业界在标签和发展产品以及作披露时使用香港分类目录以评估项目和资产的「绿色度」。
近期政策汇总
绿色金融政策汇总内容包括:1)中国大陆国家、省部、地市司局、县处四级政府机构发布的政策。2)内容涉及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股权、绿色保险、环境权益金融和货币政策等。3)是政府及主流媒体通过网络公开发布的信息。
(商道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