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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碳足迹助力全产业链协同降碳

市场资讯 2024.03.07 18:15

摘要:全球气候问题日益严峻,人类活动引起的气候变化已成为各国政府、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产品碳足迹作为能够直观展示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的产品环境属性之一被全球广泛采用,精准的核算产品碳足迹有助于政府、组织或个人真正了解各项生产、生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由此指导开展基于全生命周期评价理论核算的产品碳足迹,为组织打造差异化产品、提高产品低碳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制定、实施贯穿全产业链协同降碳管理计划和措施提供了规范、透明的技术手段。

关键词:碳足迹  减碳  产业链  协同降碳  

Abstract: The global climate crisis and climate change caused by human activities has become a major issue faced by governments and societies worldwide.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is widely adopted as one of the environmental attributes of products that can visually display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information. Accurate calculation of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helps governments, organizations, or individuals truly understand the impact of various production and lifestyle activities on climate change. This understanding guides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information based on the theory of full life cycle assessment, providing strong support for organizations to create differentiated products and improve their carbon reduction competitiveness. Furthermore, it offers standardized and transparent technical means for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carbon reduction management plans and measures throughout the entire industrial chain.

Key Words: Carbon footprint;Carbon reduction;Industrial Chain;  Collaborative carbon reduction

一  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产品碳足迹已被广泛应用于节能减排、产品制造、国际市场金融投资与贸易。2023年4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新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规则,该机制对向欧盟出口国的碳足迹、碳价值甚至碳边境调节机制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未完全成型,鉴于国际碳规则的日趋完善,我国国内碳足迹与碳交易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一)产品碳足迹概述

产品碳足迹(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PCF)是指衡量某个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温室气体(包括CO2、CH4、N2O、HFC、PFC和NF3 等7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总和,即从原材料开釆、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销售、使用到最终处置/再生利用等多个阶段的产品生命周期各种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单位为kgCO2e 或者gCO2e。

产品碳足迹计算的边界可以选择“摇篮到大门”或“摇篮到坟墓”。“摇篮到大门”(B2B)是指产品的碳核算到该产品走出工厂为止,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非终端消费的产品,如钢铁、水泥、玻璃、陶瓷、混凝土等。“摇篮到坟墓”(B2C)则除考虑原材料生产和运输的排放外,还要考虑产品使用及废弃阶段的排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消费端的产品,如手机、电脑、汽车等。

无论从“摇篮”到“大门”的全供应链排放,还是从“摇篮”到“坟墓”的全价值链排放,核算边界都是从生产系统的自然资源开发,到生命终结(包括回收活动)的整个阶段。

产品碳足迹在节能减排、产品制造、金融投资、国际贸易等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国际上已被广泛应用。通过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进行计算分析,一方面可以全面、客观地审视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能源与环境问题,从计算过程和结果中挖掘碳减排潜力,为企业持续改善工艺、开发低碳技术,向低碳生产方式转变,提高低碳竞争力,为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内在支撑;另一方面,将产品的碳足迹信息通过标识标签的方式告知公众,可以引导消费者购买更低碳、可持续的产品,从需求端撬动供应端作出减排努力;再者,碳足迹作为一种市场机制,对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具有重要作用。

(二)碳足迹与CBAM机制的关系

2023年4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新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规则。CBAM机制以欧盟碳价为锚,对向欧盟出口国的碳足迹、碳价值甚至碳边境调节机制建设提出了要求。CBAM机制是以欧盟自身碳定价体系确定的碳价值为基础,根据进口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扣除欧盟自身的碳配额比例,并扣减产品在出口国自身承担支付的碳排放义务后,再确定最终应清缴的碳排放义务。在这样的体系下,CBAM机制对于出口国的碳足迹与碳定价体系建设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以下简称碳足迹)之所以较容易被混为一谈,是因为二者的关键词都包括“欧盟”“碳”和“出口企业及产品”。实际上二者的政策想法、覆盖的行业产品以及核算标准完全不同。

通俗来说,碳足迹是产品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的碳排放。而CBAM是一种对高碳强度产品的进口进行碳“定价”的机制,旨在避免碳泄漏。从目前市场趋势来看,企业通过碳足迹认证与欧盟碳关税开征尚未有明确的直接关联。但是,环保、低碳是世界趋势,大部分国家也都设立了净零目标,因此,降低产品碳足迹可以说是大部分产业链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即使尚未面临碳定价、碳关税的直接冲击,仍有可能遇到供应链要求、政府要求或者是行业发展要求,企业提前布局低碳是很有必要的。

(三)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立现状

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未完全成型,我国国内碳足迹与碳交易体系建设紧迫性增强。欧盟CBAM机制拟覆盖的行业中,我国仅将电力行业纳入了初步建立的全国碳市场。电力生产运营过程监测体系完善,系统边界清晰、生产与排放数据质量与可信度高。但其他行业如铝、化工、水泥等相对生产流程复杂,碳排放监测与核算较难,若纳入全国碳市场,对于碳足迹监测核算将提出更多要求。且目前我国碳市场因机制处于初建期、覆盖行业单一,存在着碳市场规模较小、活力略弱,碳定价体系并未完全成型。在国际CBAM机制建设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与碳定价机制研究工作紧迫性空前凸显。

2023年4月,我国标准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碳监测核算核查标准规范建设,成为其中首要的重点建设内容。同时,在国际方面,提出深入研究欧盟、美国等区域和国家相关标准化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分析,重点推动温室气体管理、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清洁能源、节能等领域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及时实现“应采尽采”。

二 常见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方法

目前产品碳足迹的核算主要以国际标准《PAS 2050:2011产品与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规范》、GHG Protocol以及《ISO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交流的要求与指导技术规范》等为主。核算软件相对较多,国际通常使用Simapro和GaBi软件核算,主流数据库为Ecoinvent;国内核算运用eFootprint较多。

(一)常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根据评估对象层级,碳足迹标准大致可以分为:国家\部门或者区域层级、组织层级、产品层级。不同层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核算标准,如国家、部门或者区域层级采用《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以及《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我国组织层级的碳足迹核算以《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和我国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试行)》核算为主,选择ISO14064-1系列标准也较多;而产品层级则多数以《PAS 2050:2011产品与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规范》、GHG Protocol以及《ISO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交流的要求与指导技术规范》等国际标准为主。

PAS 2050,是世界上首例针对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标准,全称“PAS2050:2011产品与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规范”,该标准首版由英国标准协会(BSI)编制,于2008年10月29日发布。PAS2050的服务对象偏重于商业认证(企业),但也可服务于消费者和组织等其他应用,该标准具备良好的实用性,主要体现在概念的清晰、简洁以及指导的具体和细致性,是一个实用且易执行的标准。

GHG Protocol,全称为“产品生命周期核算和报告标准”,由WRI和WBCSD联合制定,根据生命周期评价标准(ISO14044)评价准则制定,是用于评测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报告,旨在帮助企业或组织针对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购买以及消费使用等等环节制定相应的碳减排策略。在关于碳足迹核算的规定、要求和指导等方面,GHG Protocol被认为是最为详细和清晰的,主要用于组织的商业目标,该标准概念全面,且在数据收集、计算等方法上面相对开放,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因此,GHG Protocol在具体操作层面可以让企业针对自身核算的商业目的比较自由地选取需要核算的过程和排放源,但是同时由于限制少,不可避免地会增加核算的主观性,也有可能会造成对比性相对降低。

ISO14067标准根据PAS2050标准发展而来,其全称就叫“产品碳足迹”。该标准提供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最基本的要求和指导,被认为是更具普遍性的标准,正式版本于2013年发布。ISO14067规定必须说明开展研究的原因,预期的应用以及观众,ISO14067标准颁布之后,其它产品碳足迹的相关标准将被终止使用或者根据此国际标准进行修正,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是商业认证和目标,也包括个人的科研工作等。ISO14067目前在很多方面缺乏明确的方法参考和定量的参数规定(例如关于含碳产品延迟排放的影响,该标准规定产品延迟10年以上的排放,应当考虑延迟时间的影响,但是却没有提供任何核算方法,只要求如果核算请列举使用的方法),甚至在有些方面(如是否考虑固定资产的影响)缺乏相关的阐释和描述,这就给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的标准使用人员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容易在标准解读过程中产生歧义而最终引起计算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实际指导性较另外两个标准稍弱。

而除评价标准外,碳足迹的核算还需要遵循相应的核算方法,常见的是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ife cycle assessment,LCA)。LCA作为一种评价工具,主要应用于评价和核算产品或服务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即从摇篮到坟墓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从摇篮到坟墓一般指的是从产品的原材料收集到生产加工、运输、消费使用及最终废弃物处置。目前比较常用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可以分为下列三类:

 1)过程生命周期评价(Process-based,PLCA),该方法是最传统同时也是最主流的评价方法。该方法主要包括四个基本步骤:目标定义和范围的界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结果解释,而每个基本步骤又包含一系列具体的步骤流程。对于微观层面(具体产品或服务方面)的碳足迹计算,一般釆用过程生命周期法居多。

 2)投入产出生命周期评价(Input-outputLCA,I-OLCA),此方法主要采用的是“自上而下”模型,在评估具体的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影响时,首先“自上”表示需要先核算行业以及部门层面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此步骤需要借助于间隔发表(非连年发表)的投入产出表,然后再根据平衡方程来估算和反映经济主体与被评价的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依据对应关系和总体行业或部门能耗进行对具体产品的核算。该方法克服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中边界设定和清单分析存在的弊端,一般适用于宏观层面(如国家、部门、企业等)的计算,较少应用于评价单一工业产品。

 3)混合生命周期评价(Hybrid-LCA,HLCA),指的是将过程分析法和投入产出法相结合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按照两者结合方式,目前可以按照其混合方式将其划分为三种生命周期评价模型:(A)分层混合、(B)基于投入产出的混合和(C)集成混合。总体来讲,该方法的优势在于不但可以规避截断误差,又可以比较有针对性评价具体产品及其整个生命周期阶段(使用和废弃阶段)。

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投入产出生命周期评价两种模型易造成重复计算,并且不利于投入产出表的系统分析功能的发挥;而混合生命周期评价则由于难度较大,对数据要求较高,尚且停留于假说阶段。在产业部门、经营活动或特定社会经济组织等计算碳足迹时,投入产出法具有一定的优势;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法更适合考察微观系统,适用于特定的工艺过程、单个产品的碳足迹计算。

目前国内大部分碳足迹研究对象以具体产品为主,较多选用ISO14067标准及传统的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二)常见的碳足迹核算软件

鉴于产品碳足迹计算过程的复杂性与可复制性,各国研究机构根据碳足迹评价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开发出一系列用来计算碳足迹的辅助计算工具。其中一类是跨行业工具,可用于不同行业。包含了固定源燃烧排放、移动源燃烧排放、逸散排放以及不确定性分析等内容;另一类指具体行业工具,用于计算具体行业的排放量。如铝、钢铁、水泥、石油天然气和制浆造纸等。 国际上的碳足迹计算器种类繁多,接下来就简单介绍几款国内外比较不错的碳足迹计算软件。

Simapro软件,荷兰莱顿大学和Pre Consultants B.V.于1990年开发,是目前世界上应用较广泛的生命周期评价软件。SimaPro具有强大的功能、极高的柔性、多样的评价方法和直观的结果表达方式,并且包含丰富的数据量和完善的数据管理能力。该软件主要用于计算碳足迹、产品生态设计、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影响、关键性能指标的决策等。

GaBi软件,是由德国PE International公司开发的一款 LCA 评价软件,可以从生命周期角度建立详细的产品模型,同时可支持用户自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使用者可以建立产品生产模型、进行输入输出流平衡、计算评价结果以及生成相关图形等。GaBi软件集成了自身开发的数据库系统GaBi Data-Bases,同时可兼容企业数据库,包含欧盟委员会的ELCD数据库、Ecoinvent数据库等。GaBi作为世界领先的生命周期评价计算软件,其设计满足了较广领域的需求,广泛应用于LCA研究和工业决策支持,为很多LCA研究机构所采用。

此外,还有为评估汽车制造及使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由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开发的GREET 模型及软件;由美国环保署所研发的“碳足迹计算器”,该计算器可以提供民众检验自身交通运输、能源使用、废弃物、家庭活动等导致的碳排放量,但是其不足之处是未导入 LCA(生命周期评估)概念,覆盖面缺乏消费类产品;由英国石油集团公司(BP公司)开发的用于测算家庭碳排放的Energy Caculator等软件。

我国也开发了几款国产LCA评价软件,例如四川大学—亿科环境科技公司开发的eBalance软件、eFootprint 软件;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发的PCESS软件,由同济大学开发的中国汽车替代燃料生命周期数据库,宝钢开发的Baosteel LCA,以及东华大学纺织服装工业碳足迹研究团队开发的DHU核算软件,等等。

我国LCA评价软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官方发布的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所以也无所谓官方的基于LCA的排放因子数据库。大部分碳足迹的核算需要从国外数据库找排放因子,但是国外的数据库的精度不高,适用性不强。国内一些行业联盟、地方政府、高校、企业等都在建设自己的数据库,但存在公众认可度不高的问题,无法实现国际互认,所以产品碳足迹的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

2022年8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统计局和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由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牵头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统筹推进排放因子测算,提高精准度,扩大覆盖范围,建立数据库常态化、规范化更新机制,逐步建立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信度高的排放因子编制和更新体系,为碳排放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国家统一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的建立,对于我国碳市场的建设,产品碳足迹核算及碳标签体系建设工作都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础

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均在逐步夯实,产品碳足迹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人的能源意识、生活方式对环境的影响,因此能通过改变消费习惯和行为方式,引导绿色低碳消费。计算碳足迹、发展碳标签(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标注)作为公众易接受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可以更好地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当前,碳标签正从公益性标识向产品全球绿色通行证转变。

随着国外相继颁布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及相关的政策文件,我国对低碳发展和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的关注和认识日益增强,我国生态环境部于2009年10月宣布将给予符合低碳认证的产品加贴低碳标签,正式启动实施产品低碳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组织召开了“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课题—— 我国低碳认证制度建立研究”的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中国启动新一轮全面开展低碳认证制度的相关科学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共同制定《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了低碳产品的认证实施、认证标志、监督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为建立中国碳足迹评价标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于2013年~2016 年期间,共发布两批低碳产品,具体为: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建筑陶瓷砖(板)、轮胎、纺织面料7种产品。

我国积极开展生命周期评价的标准转化工作,先后发布了 GB/T 24040-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和GB/T 24044-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并完成浮法玻璃、金属复合装饰板材、钢铁产品、电子电气、变压器、电机、机械、塑料等 14 项全生命周期评价规范性文件。

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的国家全生命周期标准仍然主要聚焦在能源、钢铁、化工、造纸、水泥、玻璃、食品、塑料、制药、生物科技等行业中产品,我国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标准较少,产品碳足迹的评价工作尚未完全展开。

三 产品碳足迹评价助力全产业链绿色转型升级

碳足迹管理不仅是帮助出口型制造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跨过国际碳关税和碳政策门槛,提升国际贸易竞争力的手段,更是推动国内国际全产业链绿色发展转型的着力点、落实处。以产品碳足迹的开展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观念,倒逼企业科技创新,加大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以政府为依托,加快形成相关的监管制度,完善第三方验证制度。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全链条、各领域之间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协作。

(一)产品碳足迹助力全产业链绿色发展转型

实现碳中和目标,不仅仅是实现能源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问题,它还涉及着力解决整个经济领域的排放问题。在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发展背景下,关注产品的绿色发展既需要关注产品生产环节的范围一和范围二碳排放,更需要将范围三排放,即:上下游供应链的协同减碳、实现全产业链的碳减排纳入考量。因此,借助碳足迹核算,能够清楚准确地了解产品在每个关键阶段的碳足迹,可以发挥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减碳优势,帮助全产业链有的放矢的在核心减碳阶段采取减碳措施,产业链协同降碳促进“全价值链”碳中和,为产业链或供应链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形成整体协同减排的合力局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得到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减碳行动中将目光放到产品的上下游供应链上。对具体产品碳足迹的要求,将影响整个产业链未来发展的方向。

以电池产业链为例,2020年12月,欧盟发布了电池新规草案,根据该法规,未来的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必须具备碳足迹声明和标签,以及数字电池护照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包括欧盟本土生产的电池)。新法规对电池碳足迹的要求为:从强制披露到提出产品碳足迹最高限值,未满足法规相关要求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该法规乍看只是针对电池行业提出的碳足迹有关规定,但其对电池产业链发展乃至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欧盟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提案中提出,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至少减少55%,且规划在2035年彻底禁售燃油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然而一个肉眼可见的事实是,全球约73%的锂电池产自中国,由于欧盟本土动力电池产能低,欧盟众多老牌车企较多依靠从欧盟外部进口。鉴于汽车行业对欧盟经济的重要性(占欧盟GDP的7%以上),欧盟自然不愿意放弃电池产业发展的机遇。虽然欧盟在电池的生产和价格上没有优势,但欧盟通过制定标准,让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更环保、更低碳、更高效。所以,新电池法规是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碳中和的要求,是欧盟电池产业的战略博弈,也会影响未来汽车产业发展阵营的重构。

欧盟电池法规采取“有基线——定级别——定限值”策略,无非是先掌握整个产业电池碳足迹的基础数据,再来分等级和定最大限值。因为电池是欧盟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交通碳中和重点关注的领域,减少交通领域的碳排放,禁售燃油汽车,都高度依赖低碳环保的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影响着未来汽车产业链的格局重构。我国电池产业在全球都举足轻重,我们是否可以思考:在绿色环保领域去制定标准或是做些什么呢?无论我们是否已经意识到,生产绿色、低碳、环保的产品,已经是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关于产品碳足迹已有一定的研究及实践基础,我国应加大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储备,通过制定和完善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助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产业链精准降碳,推动供应链的绿色低碳转型,减少供应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可持续发展风险。

(二)产品碳足迹的重要性

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可以帮助出口型制造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跨过国际碳关税和碳政策门槛,提升国际贸易竞争力。

1.市场层面,产品碳足迹可以打造产品差异化,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产品碳足迹核算可向用户展示产品各阶段碳排放情况,打造品牌产品差异化,有利于链接低碳用户,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品牌价值,引导低碳消费,倡导低碳价值观。

出口企业(尤其是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出口企业、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的出口企业,及其供应链行业企业)应紧跟国际、国内产品碳足迹相关标准或政策,提前布局,降低产品碳足迹。将碳足迹管理纳入科学碳减排目标体系并进一步纳入ESG整体性提升中,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进行通盘考虑,设定切实的科学碳减排目标、路径及方案。

一方面,⽓候变化使发展中国家⾯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为减缓⽓候变化,产品⽣产商越来越多地被零售商询问关于产品温室⽓体的核算以及减排的问题,全球有多家零售企业如:沃尔玛&宜家等著名企业,将“低碳”作为其供应商的必备特质,其中部分终端产品生产企业还要求其原材料、半成品等供应商提供碳标签、产品碳足迹认证以增强其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提升产品品牌形象。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内一些出口企业面临来自跨国公司客户提出的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标签、标识等方面的压力。伴随国际社会上个别国家/地区(特别是欧盟)的碳足迹相关的立法趋势以及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设定,中国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和需要进行ESG披露和评级的企业)为在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将在产品碳足迹和科学碳减排方面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2.国际层面,降低产品碳足迹被逐渐纳入社会自治组织或监管考量。

欧盟发布的电池指令修订草案、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草案的修正案,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提交的《清洁竞争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下简称CCA)。这些草案都是在探索建立监测、评估和报告产品碳足迹、碳成本、碳定价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数据平台体系,因此我国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探索产品低碳认证等迫在眉睫。

国内层面,我国也在加紧对现行国际碳排放标准跟踪研究。《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针对碳足迹标准提出了要求。2021年2月,工信部已针对光伏行业在2021年3月生效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中鼓励光伏企业通过PAS 2050和ISO 14067进行光伏产品碳足迹认证。2021年6月,北京市率先发布地方推荐性标准DB11/T 1860-2021《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2021年11月24日,商务部《“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建立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绿色环保转型。2022年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发展绿色低碳产品,探索将原材料产品碳足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三)产品碳足迹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挑战和相关建议

目前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误区。尽管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环境问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日益重视,并最终引导消费者以及社会更多资金流向更加环保行为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并使得绿色产品享受更高溢价。但考虑到目前市场上技术成熟度和经济合理性等原因,存在着满足企业要求的节能、环保、可持续的减碳脱碳技术供应不足;有些企业不首先通过自身努力来实现产品碳中和,而过度依赖碳信用抵消;部分企业将减碳作为噱头,存在非理性或运动式减碳行为;也有一些企业将碳中和作为宣传噱头,存在“碳中和”、“零碳”帽子满天飞的现象,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减碳行动中来。以上行为阻碍了产业间的统筹协同,难以发挥产业链合力优势,阻碍了以行业为纽带的绿色价值链的形成,因此,为利用好产品碳足迹工具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建设,除前文提到的加快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推动碳足迹数据库建设和排放因子更新之外,还需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1.鼓励科技创新,加大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以钢铁、建材、水泥、铝制品等产业链辐射范围广、上下游间相关性强、面临较大绿色低碳转型压力的行业为突破点,加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和示范推广力度。以全产业链降碳为核心,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终端产品“从摇篮到坟墓”的碳足迹深入研究,针对关键环节、核心环节挖掘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需求,加大相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低碳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完善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政策环境、推动形成相关产业竞争新优势,加速推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从“走出实验室”到“走向市场化”,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发挥央企“链主”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的协作。作为产业链“链主”、和“领头羊”,中央企业肩负着带领上下游中小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责任,通过鼓励大型央企利用自身在产业链中的影响力,协调上下游的合作伙伴从原材料采购、能源供应、原辅材料制造、产品生产、使用乃至回收利用,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生产责任的延伸。为央企带动产业链绿色发展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把环保和绿色发展与央企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央企充分发挥“链主”作用。通过向供应商分享央企的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和环保经验,并在不断的分享和合作中,得到彼此的认同,协助产业链上下游进行产品及服务持续的改进和为完善,确保企业本身和行业的盈利的同时,实现企业环保责任。

3.加快形成相关的监管制度以及第三方验证制度。在“碳中和”等绿色议题引领下,企业为了迎合国家政策规定、公众价值取向,开始热衷于标榜自己的环保形象,宣传自己的绿色属性,期望获得消费者的好感,在获得好名声的同时又能在在市场竞争方面获得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企业的“漂绿”行为,主要表现在虚假的绿色营销,与企业、产品及其服务主动宣传自己对环境保护的行动言行不一等。因此,需要加快形成相关的监管制度以及第三方验证制度,以提升企业在环境实践中的透明度和问责力度。比如通过精准的核算和披露、完善的监管规定和约束机制以及权威的第三方验证来显示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目前,国内尚未形成规范的约束机制,使“漂绿”行为在近年屡见不鲜,建议加强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科学、客观、易懂的低碳信息。

4. 推动碳足迹核算结果的国际互认。无论是欧盟发布的电池指令修订草案、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草案的修正案还是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提交的《清洁竞争法案》,这些草案都是在探索建立监测、评估和报告产品碳足迹、碳成本、碳定价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数据平台体系。对于在国际贸易中我国无数中小型企业主体,在国际贸易洽谈中无法掌握碳领域的主动权,进入有关区域或者国家需按照相应要求定制化提供不同碳足迹结果,无形中推高了产品的出口成本。因此我国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制度,提高我国数据库的权威性、及时更新电力\热力排放因子、提高核算标准体系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鼓励相关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及有关行业企业积极掌握绿色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在国际舞台为中国企业发声,推动碳足迹核算结果的国际互认迫在眉睫。

目前市场上绿色低碳产品的缺乏是阻碍消费者作出更环保的消费选择的主要障碍。发展并推行一个健全而可靠的绿色低碳产品标识体系不仅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更有助于实现国家的低碳发展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10月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国家将致力于“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起国家公认的产品绿色标识体系将极大地帮助我国实现该目标,防止市场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出现“漂绿”泛滥的现象。中国首份产品碳排放系数集(2022)的公布,让我国消费者离拥有可靠的产品碳足迹信息的绿色消费场景更近了一步。

四 结 论

在当今全球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碳足迹作为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工具,完善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绿色消费、增强企业的碳减排意识,为产品获得更多机会和发展空间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已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评估产品碳足迹的主导方法。总的来看,国外碳足迹标准起步较早,标准的应用和碳足迹评价品类比较丰富。

目前我国产品碳足迹评价使用的标准主要仍以援引国际标准为主,并没有建立属于我国自己的标准体系。国内由于LCA评价起步晚,存在产品碳足迹标准数量少、不完善、应用少、碳足迹评价工作不成熟等问题,仅较少数企业开展过碳足迹评价工作。另外,笔者通过搜索,目前可搜寻到80多份公开的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大部分报告仍以引用国外数据库为主,大部分物料的区域排放因子核算工作尚未真正开展,评价所用的碳足迹计算工具专业度仍需加强。随着评价产品种类的增多与细化,碳足迹评价细分标准需要补充和完善,确立适合本土发展需要的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是客观、准确核算产品碳足迹的第一步。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与碳贸易壁垒兴起的背景下,推行碳标识、碳标签制度势在必行,但是在制定完善的碳足迹标准与建立碳标签制度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前面临国际形势复杂、国内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我国应尽快构建碳足迹标准体系。从系统化、全局化角度,聚焦产业全生命周期高质量低碳发展,关注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对碳足迹标准的需求,借鉴国际社会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的应用以及中国部分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的相关经验,进一步完善各行业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为持续性的碳足迹标准建设提供依据,助力我国尽快建立碳标签制度,并与国外碳标签体系互认,拥有国际话语权,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作者:张军涛 王艳艳 谭效时 王璘姬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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