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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菁:绿色金融需加强信披管理,碳金融产品尚存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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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永声音】李菁:绿色金融需加强信披管理,碳金融产品尚存创新空间

来源:安永EY

绿色金融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绿色金融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进一步关注。长期以来,安永始终关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不仅了解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的碳排放定价与交易机制,也了解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现状。日前,安永1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管李菁接受了《时代周报》的采访,就如何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发表看法。

以下内容来自《时代周报》的官网首页报道,原标题为《专访安永合伙人李菁:绿色金融发展需防范“洗绿”“漂绿”》。文章内容有所删改,仅供参考。

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于今年7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正式上线。

围绕如何发展碳金融、绿色金融,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管李菁接受了《时代周报》记者专访。

李菁表示,全国碳市场交易目前参与主体仍以控排企业为主,建议进一步健全碳金融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稳妥推进碳金融市场探索。在具备基础的前提下,将更多类型的机构引入到碳市场中来,充分发挥金融活水的作用;在产品创新上,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产品创新及实践。

在李菁看来,中国在能力建设方面具有更多经验和资源,包括设立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国绿色金融解决方案在这些试验区先行先试,收效甚好;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也制定了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适合湾区国际合作。

创新碳金融产品是关键

2020年9月,中国向世界做出承诺,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全面向低碳转型,而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表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人民币。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之下,包括碳金融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将迎来机遇。

李菁表示,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碳金融是绿色金融的一部分,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国内金融机构将更多关注碳金融市场,提供相关碳金融服务,碳金融将会有进一步发展。

实际上,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纷纷布局碳金融领域,多个首单“碳中和”债券、碳结构性存款等碳金融产品相继落地。不过,由于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刚起步,仍面临着金融化程度不足等问题。

在李菁看来,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投资资产组合碳强度的管理,尤其是针对八大控排行业的节能减排、减污降碳,要投资碳减排技术和转型项目;同时,要开展受控行业企业的气候变化风险压力测试,帮助扶持受控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

李菁认为,金融机构还需要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扶持创新产品和技术研发开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也要支持企业走出去。

李菁表示:

“金融机构需要积极创新与碳减排相关的金融产品,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包括与碳减排表现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与控排企业履约能力挂钩的信贷产品,碳中和主题绿色债券、绿色存款、碳金融产品,特别是碳交易市场上现货交易以及未来的期货交易等,都是金融机构可以广泛应用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创新工具。”

加强信披管理防范“漂绿”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约束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正加速完善发展。

7月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正式实施,前者将绿色债券纳入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评价体系,后者统一了国内绿色项目标准。

对此,李菁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绿色债券纳入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评价体系,可以看出正在将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纳入评价体系,评价内容更加全面,而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正式实施,也为绿色债券的评价提供了很大便利。 

李菁说,《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正式实施,在市场层面,新版目录通过扩展涵盖行业与项目的范围,丰富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更符合中国绿色产业多元化需求;通过细化绿色项目分类,更有利于募集资金精准流向绿色领域,有助于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增长。

“在国家层面,此举显示了中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决心。”李菁认为,在国际层面,新版目录通过参考国际绿色债券标准常用分类方法,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缩小了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期望差距,提高了中国绿色债券的国际认可度,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资金流向中国绿色债券市场。

在李菁看来,国内绿色金融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统一,但在绿色金融发展中,仍需防范“洗绿”“漂绿”“染绿”,而这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来帮助投资人规避风险。

李菁表示:

“首先是投前的风险鉴定,帮助投资人判别项目是否可投,是否存在潜在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其环境效益的预期计算是否合理,社会效益是否是如实地报送。

其次,在投后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被投企业、被投项目环境社会风险的管理水平的监测,协助投资人管理好投后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

要避免投资被“漂绿”、避免项目出风险,定期的信息披露非常关键。

李菁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信息披露不仅披露相应的资金使用,还要披露资金的管理和项目产生的环境效应等,包括二氧化碳减排量、污水处理量、固废处置量等;同时,还需要披露社会效益的实现情况,是否实现了就业,是否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是否带来了相关的社区安全平等的公共教育机会等。

构建适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转型金融体系

近些年,我国绿色金融取得了长足进展,绿色金融已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分类标准,以及评价考核和管理体系。而传统行业的绿色转型也是实现双碳目标尤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其涵盖的项目类别并不完全属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类别。

在业内看来,中国是国际制造业中心,具有庞大的工业体系,有太多的碳密集、高环境影响行业和企业,需要通过各方面的金融支持进行技术改造、商业转型,逐步实现减排、低碳、零排放。

李菁认为,转型金融更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金融产品募集的资金也可支持碳密集、高环境影响经济活动沿着清晰的路径,向低碳和零碳转型过渡,因此更具灵活性、针对性和适应性,可更好支持我国大规模的经济能源结构转型投资需求。

从全世界范围看,转型金融尚属一个新命题,在国际上提出仅1年时间。李菁表示,目前国际上有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相关组织提出转型金融的相关金融产品的指导性文件,但尚未有统一、明确的概念界定、分类标准,由于各地域发展阶段并不完全一致,转型金融的相关要求可基于各国家和地区发展情况灵活制定适用于当地的标准。

李菁建议,通过大力发展转型金融,围绕双碳目标的要求,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转型金融体系,明确转型金融的概念、标准、分类和考核、管理体系,在这个基础上提出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有助于更好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注:

[1]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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