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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气候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不可错过的12大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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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CG波士顿咨询

导语

BCG和全球金融市场协会(GFMA)联合研究,为如何加速气候金融的演变提供路线图,并界定资本市场参与者促进低碳经济转型时,在服务客户和投资者、以及履行社会职责等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综合来看,本文提出的建议可以有效促进气候金融市场的发展,以达到每年3—5万亿美元以上的投资额。据估计,这一额度水平是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必需的。

累计100—150万亿美元以上的投资需求

《巴黎协定》呼吁采取措施,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控制在工业化前温度水平的2°C以内,并争取将升温幅度限制在1.5°C以内。要实现这一目标,全球经济必须开展根本性变革。

银行和资本市场作为资本供给和需求的中介——贷款者、安排者和投资者,在这一转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只有公共部门、社会部门、实体经济和更广泛的金融领域在新十年伊始更迅速、更大规模地采取一整套互补行动,才能成功调动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公共和私人资本为气候转型提供资金。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表示,目前能允许的额外排放额度有限,大约200到8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为避免超额排放,这要求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当量从目前的每年530亿吨至少减少50%,并于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为进一步强调气候对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值得指出的是,到2100年,由于气候变化产生的环境物理变化,将有可能导致全球超过20%的GDP面临风险。

气候金融市场结构(CFMS)必须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在更广阔的地理范围内扩展。未来30年,为将升温幅度限制在1.5°C以内,气候相关资金总额(例如减缓气候变化专项融资)必须累计增加至100—150万亿美元10以上,即全球平均每年3—5万亿美元的投资,用于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75%的十个行业的脱碳。

目前,气候金融市场总规模约为6000亿美元。这意味着在短期内,融资需要增加5到8倍以上,才能有效支持向低碳经济的转型。未来30年的气候金融需求亦呈非线性——如果我们无法现在就采取紧急行动,那么未来对气候适应和减缓的投资需求将显著增加。气候金融市场结构需要迅速改进,以满足每年3—5万亿美元以上的重大气候金融需求(约占每年预计全球融资总额15万亿美元的25%)。但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近期内采取重大行动。我们注意到,银行和资本市场领域已经对气候目标做出重要的公共承诺。银行方面的承诺包括,使投资组合与2050年实现净零的转型路径、和/或具体行业可持续性考虑相关的融资目标保持一致。在这些方面,银行拥有专业市场知识,有助于快速实现变革。例如,对全球银行可持续金融承诺的分析显示,在不同的时间框架内(通常是未来5—10年)做出的可持续金融承诺至少价值4万亿美元,这相当于每年约7000亿美元的可持续金融承诺。如此庞大的融资规模需求,迫切要求各方参与者共同努力,积极疏通资金流动,满足气候金融需求。

气候金融市场规模扩张的一个关键风险是,决策者和广大社会需要超越广泛经济活动及经济政策框架的变化,独立考虑金融市场参与者及金融监管框架所担当的角色。过度依赖金融监管来为气候金融调动资本,而非包括广泛经济行动在内的整体路线图,过度将金融监管作为激励实体经济变革的手段,可能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支持实体经济参与者的转型进程。此类风险包括,为经济上仍缺乏竞争力的参与方提供融资,这些企业由于缺乏碳定价和可行过渡途径支持而无法启动转型。最坏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严重的错误定价和金融稳定风险,从而削弱金融体系引导资金、支持特定地区和行业转型的长期能力。

服务实体经济投资需求的五大要求

1 气候金融对所有资产类别的规模需求

气候资金需要通过多种工具来筹集——估计包括35%的股权、44%的贷款和21%的债券。绿色债券和贷款市场依赖指定“收益用途”进行资本配置,其规模已显著扩大。但这一组合也突显出向其它资产类别扩张的必要性,包括股权、结构性金融和银行中介贷款。同时,也明确将衍生品和证券贷款等资本市场活动与气候相关指标和结果联系起来。纳入可持续性相关工具还将扩大潜在的融资选择,使私募融资与《巴黎协定》的温度目标相一致。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融资规模将主要来自于普通股权和债务,而不仅仅是“绿标”工具。此外,有必要建立融资结构,为气候融资调动风险投资和股权资本,这就需要更多具有冒险精神和耐心的资本,为早期技术和新兴市场投资提供资金。

2 全球公共部门的当务之急

在多个领域,许多脱碳解决方案的规模较小,或是与缺乏碳价格的传统技术相比没有成本竞争力。具体来说,温室气体(GHG)排放目前在市场中没有充分定价,从而减弱了加速向低碳经济过渡所需投资的商业理由。低碳技术与经常获得补贴的传统高碳活动在不公平的赛场上同台竞技。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通过建立具有足够代表性的定价机制,有意调整碳价格水平,推出支持脱碳的激励措施,以及颁布与实现气候目标相一致的环境和产业政策,来解决这一市场失灵问题。对于仍依赖早期技术来实现脱碳的行业,如钢铁、重型公路运输和航运,也迫切需要富有耐心的高风险资本投入。这将需要公共部门结合私人资金和创新的风险分担结构来部署公共资本,以支持投资需求。

3 最重要的区域投资需求在亚洲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亚洲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度、不断增长的人口、城市化扩张和快速的工业化所驱动的。例如,在航运业,很大一部分商船队为亚洲投资者或实体所有。而在钢铁行业,由于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亚洲市场规模庞大且不断增长。为满足这一需求,我们需要发展更有效、规模更大的资本市场,以在全球范围内调动气候相关资本。预计这些市场将严重依赖银行中介贷款。此外,鉴于新冠疫情相关的经济压力以及机构投资者对某些新兴市场风险偏好的限制,在亚洲调动规模庞大的资本可能将面临挑战。随着亚洲市场向外国投资者的开放,亚洲的金融创新可能会打通全球的融资渠道。

4 最主要的行业投资需求是技术和流程电气化,以及从化石燃料发电向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相应转换

这种需求存在于轻型/重型公路运输、建筑和电力等领域。这代表着能源系统从化石燃料等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最终用途行业(如钢铁、化工、轻型/重型公路运输、航运、航空和建筑)一直以来依赖于传统燃料来源,如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这些部门的脱碳涉及大规模电气化,以及电力部门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同时需加强电网灵活性和可靠性(如储能部署)以实现减排。但是,这种电气化也将面临许多局限性和挑战——例如,新基础设施的空间、原材料,以及报废项目的废物回收利用。清洁氢和碳捕获等替代技术在各个部门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满足这些脱碳杠杆的金融需求,不仅需要大规模的气候金融市场,还需要金融解决方案和伙伴关系模式的改变,及新兴产业的增长。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追求全球经济脱碳这一共同目标的过程中,重大的技术进步必不可少,而碳氢化合物的相关技术将继续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5 多行业合作应对横向风险和机遇

电力、钢铁、化工等十个行业15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的75%。为实现这些行业的脱碳,需要发展新的商业模式、投资机会和跨部门合作。例如,能源行业有望通过可再生电力、替代燃料生产以及碳捕获利用和存储(CCUS)站点管理,在工业和交通行业的脱碳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大规模发展清洁氢工业对于钢铁、重型公路运输、航空和航运等行业的脱碳至关重要。传统工业行业的边界将被延伸,领先企业将不得不跨越不同的行业——例如电池存储和采矿。这将需要在转型期间,进行大规模的跨行业合作、并购和投资。

完善气候金融市场结构的相关建议

为实现气候金融的预期增长速度和规模,我们需要对当前的气候金融市场结构进行根本性改革,以达到应对气候风险所需的效率、透明度和可规模性。这需要所有利益相关方——公共部门、实体经济部门、银行和资本市场、私人和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者以及社会部门——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以支持气候金融市场结构发展。

以下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建议勾勒出一套完整的优先行动纲领,综合采取这些行动将有助于促进气候金融市场结构的发展和未来。2020年第三季度,我们通过采访100多位资本市场领导者(包括银行、投资银行、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企业、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创新者、标准制定机构、多边机构和监管机构)明确了以下行动建议。

#1 我们建议各国政府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面的、高标准的温室气体综合定价机制(碳定价),如碳税或碳交易机制,并在价格水平上体现出明确的前瞻性,以尊重“公正转型”的方式实施,并对那些最无力承担转型成本的行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转型的社会及经济成本。

#2 我们建议各国政府承诺并实施有效且适当的政策、财政项目和立法行动,从而支持《巴黎协定》确立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3我们建议各国政府和国家/多边开发银行通过公共/私人相结合的混合金融解决方案,调动私营部门资本。

#4我们建议在管理层开展金融教育和气候金融风险意识建设,以支持企业积极规划和加速自身为低碳未来做准备的能力,并将其作为影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决策的重要战略内容。银行和资本市场将成为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并调动适当的融资解决方案。

#5我们建议企业及行业协会与科学界、标准制定机构、金融机构和政府进行协调合作,加快制定和调整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具体转型路径,包括对需进行变革的行业出谋划策,以实现《巴黎协定》的气候目标。

#6 我们建议企业披露与气候风险和机遇相关的重要财务及决策数据。与行业参与者协商制定统一的全球信息披露框架,并确保充足的实施路径,有助于加强气候风险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7 我们建议银行和资本市场在公共和私人市场,加速开发和扩大一系列产品和工具,以满足众多市场参与者的融资、投资、风险管理、流动性和资金需求,帮助其积极着手转型。产品和工具的范围应包括银团贷款和双边贷款、债券、股票、结构性产品、衍生品、项目金融和证券融资。此外,我们建议监管机构全面评估当前任何阻碍这一进程的监管障碍,并鼓励上述产品开发,提出解决方案。

#8 我们建议银行和资本市场、标准制定机构、行业、决策者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合作,就气候融资的全球定义和一系列原则达成共识。我们应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进行分类。这些分类应具有可比性,可灵活演变以响应技术和科学的发展,并包含符合《巴黎协定》转型路径的气候相关目标和绩效指标。

#9我们建议,随着数据越来越唾手可得,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应继续努力,将气候因素加速纳入投资进程,包括将气候相关的风险因素纳入风险和估值模型和框架之中。我们还支持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制定与《巴黎协定》温度目标相一致的过渡战略,并通过参与和管理其投资组合企业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10我们建议银行和资本市场,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发挥创新思维,扩大气候金融规模。金融市场创新对于扩大气候融资规模至关重要,包括金融产品创新;利用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气候风险和资产绩效评估;运用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AI/NLP),将非结构化报告和披露转换为结构化和可比较的决策相关数据;法律合同语言与行业数据模型标准化;推动情景分析与风险建模技术研究;建设普及气候融资意识和知识的工具和平台。

#11 我们建议监管者、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更多地运用全球统一的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工具,支持发展共同的监管驱动因素或面对预期的障碍,与气候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保持一致,从而减轻市场分散的风险。

#12 我们建议银行和资本市场分享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的最佳实践,并提高气候风险在多方面整合的透明度,其中包括了在企业治理、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和风险调整绩效管理框架等方面的整合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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