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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政策法规研究-法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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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研究|ESG政策法规研究-法国篇

来源:社会价值投资联盟CASVI

导读

法国是目前全球第七大经济体,作为世界上最早提出可持续发展与城市绿色化等概念的国家之一,法国在可持续发展的多项政策和实践领域均成为了欧盟与全球的标杆。在发展绿色经济与助推能源转型上,法国注重政策先行,并在本世纪伊始就对企业与投资者采取了较为强硬的ESG法律约束。法国大胆而创新的政策实践为其可持续发展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目前法国在绿色经济发展方面已获得实质性改善,但在宗教分歧、难民、以及罢工等一系列社会冲突问题上又遇到了新的挑战,需要探索新的解决方案。

本文作者:李文,周冰星

鲍雪纯,任美桐,张雨宁,罗薇雅亦对此文有研究贡献

一、法国的可持续发展

法国位于欧洲西部,国土面积63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6710万人。2019年,法国GDP约为2.72万亿美元,是全球第七大经济体;其人均GDP 4.05万美元,居世界第28位,属于高收入国家。2020年,联合国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中,法国以81.13(满分100)的高分位列全球166个参与国中的第4名,属于可持续发展综合高水平国家。

法国的经济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具有显著的后工业化特质。2017年农业约占GDP的1.7%,工业19.5%,服务业78.8%。2018年其主要出口产品为飞机、汽车和药品,主要进口产品为汽车、原油以及石化产品。

2008年金融危机对法国经济增长造成巨大打击,但很快法国就进入了经济恢复期。2017年GDP增速上升至2.3%后,2018年受国内上半年发生的铁路罢工事件以及下半年的“黄背心”抗议等事件的影响,GDP增速下降至1.7%。虽然法国仍存在财政赤字等经济问题,但总体经济情况相对稳定。

社会发展水平方面,法国总体表现较好,但仍存在结构性挑战。2018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指数排名中,法国以0.891(满分1分)的高分在全球18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26,属于人类发展的极高水平。

社会人口结构看,法国存在发达国家普遍的老龄化问题。2018年,法国65岁以上人群占总人口19.84%,与欧盟平均水平相当。人口结构的老龄化造成劳动力短缺,外来移民人口的增加又带来了新的移民问题,如文化融入、教育、社会不公平和社会治安等社会问题。2019年外来移民达到约834万,其中外来移民就业率达到68%,与本地人口就业率69% 相当。

其次,法国失业率仍高于欧盟平均水平。2019年,法国失业率为8.45%,高于欧盟6.72%的平均水平,而其中青年失业率高达20.8%,高于欧盟15.4%的平均水平。

从全球来看,法国在收入不平等方面表现中等。根据OECD 2020年报道,法国收入最高的20%人群收入是收入最低20%人群的4倍。2017年OECD指出法国在由于收入不平等带来的教育不平等问题较为显著,差距明显高于欧盟以及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

环境方面,2020年根据耶鲁大学的环境保护绩效指数,法国得分83.95,在全球180个国家中位列第2。其中,法国在生态系统保护上表现最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生态系统活力指标上更是达到满分。但是由于大量的污染物排放以及人为的塑料污染,法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渔业保护方面表现较差,尤其是二氧化氮排放强度指标排名最低(排名第101)。

目前法国已表现出对于优化能源结构和解决空气污染问的雄心。在风能与水能发电的有力开发下,2019年法国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达到23%,在政策帮助下,这一比重有待持续增长。2019年法国通过的《能源与气候变化法》中,设计了国家低碳战略、碳预算、碳价格轨迹以及能源投资规划框架,旨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2020年9月,法国政府宣布了一项1000亿欧元(约1196.7亿美元)的复苏计划“ France Relance”,其中第一个支柱便是规模300亿欧元(约359.01亿美元)的绿色转型,包括针对私人和社会住房以及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计划、可持续交通、行业脱碳以及包括氢、生物燃料和回收在内的绿色技术的投资。

二、法国ESG政策法规解析

2001年起,法国便开始通过非财务信息披露管制企业对环境、社会以及人权问题的治理。20年来通过不断丰富和修订相关政策法规,法国建立了较为全面的ESG政策法律体系,对发展绿色经济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图2 – 1 )。

1. 法国议会政策法规

法国是世界上较早注重并推进企业进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国家,从本世纪初就颁布相关法规,强调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性。2001年5月,法国议会通过《新经济规制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在生产经营中所涉及到与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人权等问题相关的所有信息,该法规的出台是法国公司法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

随着全球对环境议题的日益关注,法国开始更多地将环境治理纳入政策考量。2009年8月,法国议会通过了《综合环境政策与协商法I》,确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目标。

2010年7月,为更好地实践绿色发展,法国议会完善该协商法并通过《综合环境政策与协商法II》,并于2012年实施。新的协商法确立了六个主题:提高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性能、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措施(特别是自行车与电动汽车的使用)、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保证生态系统的良好运行和恢复良好的生态水质、减少噪音和人工干扰,以及要求企业披露可持续报告,披露其商业活动对环境及社会产生的影响。

在披露上,《综合环境政策与协商法II》将环境、社会相关信息强制披露对象从2001年规定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500名员工以上规模的公司,公司自2011年7月有一年的过渡期来改善其披露方式。同时,该法引入了针对投资者的披露要求,规定资管公司需要披露如何在投资决策中融入ESG标准。此后,法国ESG政策法规发展迅速。

2015年8月,法国抓住年底举办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契机,希望通过《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推进国内绿色增长和能源转型,引领全球对气候治理立法。

《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是一个以应对气候变化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为目标的法律框架。其中,在《综合环境政策与协商法II》的基础上,该法第173条进一步强调了绿色经济的发展核心,加强了对资产管理者与机构投资者的ESG管制,是法国利用国家政策法规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体现。

在理念上,《转型法》第173条确立了法国绿色增长的核心原则:(1)资产管理者和机构投资者均被正式纳入受监管范围;(2)应对气候变化是ESG的发展核心;(3)气候因素需要被强制融入投资战略;(4)法案具有灵活性与实验性,投资者可以在“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上就自身情况选择投资战略与披露方式,而政府在法律生效两年内仅会给予警告,不予实质性惩罚。

在披露要求上ESG相关策略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不再是“建议执行”,而是“强制执行”。机构投资者不仅需要披露与气候变化风险相关的信息,还需要解释如何将ESG标准融入投资和风险管理决策,促进能源转型和生态改善。该条例鼓励投资者从“投资如何影响ESG”与“ESG如何影响投资”两个方面来衡量投资决策。

2015年11月,联合国196个缔约国代表在法国巴黎举办气候峰会。随后2016年各国陆续签署《巴黎协定》。该协议取代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明确了全球共同遏制气候变暖的目标,鼓励成员国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使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该《协议》与法国《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的核心相吻合,增强了法国对实践能源与经济绿色转型的信心与决心。

2017年2月,法国议会通过《企业警戒责任法》,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在人权和环境方面的义务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根据该法规,如果公司在法国的员工数量达到5000或在世界范围达到10000人,就需要识别自身及其子公司和供应商在商业活动中存在的人权与环境方面的风险,这也是法国第一部对企业施加有关人权的尽职调查义务的法律。

2017年7月,法国议会在欧盟2014年颁布的《非财务报告指令》的基础上,通过了第1180号法令,引入了新的非财务信息披露框架。新出台的法令将管理的重点聚焦在对环境与社会产生更大影响的大型公司,要求大型上市公司以及人数在500人以上且营业额达到1亿欧元(约1.19亿美元)的非上市公司以发布“非财务绩效声明”的形式披露ESG信息。

与一些欧盟国家不同,在信息披露方面,法国更加突出了对头部公司的约束和带动作用。在第1180号法令下法国受ESG信披约束的公司反而减少了。根据《非财务报告指令》的要求,“新的披露要求应仅适用于某些大型企业和集团以减轻中小企业面临的监管负担”。

在披露内容上,第1180号法令额外提出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制公司说明其生产经营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详细说明气候变化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以及为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该法令不仅要求公司遵循“不遵守就解释”原则,还要求企业发布报告要进行第三方验证。

2. 交易所披露规范

除了政府层面的政策法规引导,法国巴黎泛欧证券交易所也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进行ESG相关信息披露。

泛欧证交所由法国巴黎证券交易所、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比利时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合并而成,总部位于巴黎,是欧洲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其中巴黎泛欧交易所拥有超过846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超3万亿美元。

2015年12月,巴黎泛欧证券交易所加入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并于2020年推出ESG披露指南。该指南主要以GRI、SASB、IIRC、TCFD、CDSB与CDP的框架为参考,鼓励上市公司根据指引要求披露ESG报告。

2017年,在欧盟《非财务报告指令》要求颁布的第1180号法令要求下,法国相比其他欧盟国家,对于ESG信息披露的细节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说明。法国要求披露方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 公司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公司活动及其产品和服务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防止食物浪费所做出的承诺、达成的集体协议及其对公司经济绩效和工作条件的影响、为解决歧视和促进多样性而采取的措施等。巴黎泛欧交易所也遵循上述法令基于信披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管制。

3. 中央银行政策推进

自17世纪以来,欧洲的中央银行一直作为国家事务活动资金的提供者,帮助各国度过战争、贫困、难民等问题。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稳定评估》报告,自2015年以来,法国政府开始意识到,中央银行必须与《巴黎协定》的其他与会国一同发起倡议,站在统一战线上应对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

法国中央银行目前的主要任务为维持金融稳定。2017年法国政府和中央银行推动绿色金融系统(NGFS),旨在通过监管减少气候变化对财务产生的风险。同时,法国中央银行还必须探索气候变化对其价格稳定指令和货币政策的影响。

为“减少气候变化,维护金融”,绿色金融系统针对金融中介机构、银行和保险业机构等进行微观审慎的监管,同时还通过投资政策对其进行污染排放限额规制。

同时,货币政策也参与了这场集体绿色动员。法国中央银行出台了“绿色量化宽松政策”,前所未有地将气候变化完全纳入货币政策框架。这项工作需要将所有气候变化导致的后果等整合到抵押品评估中,而法国的经济学家们目前正深入研究以逐步实现和完善该政策。在争取气候变化政策的斗争中,除了中央银行的金融目标改善和新兴货币政策的出台之外,适当的公共政策(包括碳关税)和创新的商业策略都至关重要。在目前形势下,法国中央银行运用绿色金融系统(NGFS)集体行动,为社会和子孙后代的福祉进行努力。

2018年3月法国中央银行发布了《负责任制投资章程》,通过自有资金和养老金的投资组合,以确保将资本分配给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投资基金。《章程》中表达了三项主要承诺及相应需要采取的行动:通过渐进式纳入投资政策ESG因素、为参与投资的银行员工提供ESG培训、定义投资分析工具以及监督执行情况授权等行为、在投资决策中融入ESG因素;通过确定识别和评估环境转型方法、改进分析工具和环评指标、调动研究资源的行为来改善措施,并发展资产组合对环境转型的贡献;通过实施并改进公开年报格式、保持在负责人投资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同步来报告目标实现的进展,并复制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最佳做法。

三、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

法国在积极推动国内ESG政策完善的同时,擅长利用金融手段推动本地可持续金融发展,在欧洲的可持续金融领域有着示范作用。

1. 绿色债券市场比较发育

自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了世界上第一支气候意识债券(Climate Awareness Bond),开创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先河后,2012年3月,法国地方政府法兰西岛大区(Île-de-France)牵头发行了第一支绿色债券,规模3.5亿欧元(约4.24亿美元),用于资助能源、低能耗社会住房以及生物多样性等项目 ,为法国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发挥了引领作用。

截止2018年4月,法国累计发行25支绿债,规模377亿欧元(约448.9亿美元),是欧洲最大和全球第三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发挥了其在实施《巴黎协定》雄伟目标中的领导作用。其中法国中央政府以97亿欧元(约117.7亿美元)的规模排名第一,其次是法兰西岛地方政府发行绿债量15亿欧元(约18.2亿美元)。

法国绿债涉及了清洁能源、绿色建筑、低碳运输、水利、废物管理、土地可持续利用及适应气候变化等方向,其中能源以62.5亿欧元(约75.83亿美元)拨款占比最大(36%),其次为建筑发行量14.1亿欧元(约17.11亿美元)占比25%,两者合计占累计收益分配的61%。

法国的绿色债券投资来源主要是国家预算以及未来投资计划(PIA)的支出,未来投资计划的宗旨是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治污染

根据2018年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报告,自2017年,来自法国政府支持的实体绿色债券发行量也略有上升,法国政府对绿色金融市场的干预已经对国有实体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以运输行业为例,2017年5月,法国巴黎大众运输公司(RATP)发行了5亿欧元(约6.07亿美元)的绿债,为能源转型、适应气候变化、污染防控及自然资源保护的项目提供资金;该公司随后于2019年6月再次发行了5亿欧元(约6.07亿美元)的绿债,用于法兰西岛RATP运营的公交车网络的能源转型、Vaugirard工业用地重建,以及节能地铁列车更换。

2017—2018年期间,法国又增加了新型绿色债券金融工具:法国可再生能源公司Quadran于2017年5月发行了第一笔法国绿色贷款,用于开发清洁能源;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于同年推出了首个法国绿色ABS,帮助商业地产节能改造。与传统债券相比,法国绿色债券的发行者和期限也更多样化,发行者包括商业银行、农业信贷银行、能源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私营部门约60%的绿色债券存期为10—15年。

2. 社会责任投资市场由“主流”资产所有者引领

法国社会责任投资(SRI)市场是欧洲发展程度最高的SRI市场之一。欧洲可持续投资论坛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法国可持续发展主题社会责任投资市场规模位列欧洲第二位,总投资规模达206亿欧元(约246.1亿美元)(图3 – 3 )。

与其他欧洲国家的社会责任投资市场不同,法国的社会责任投资市场显示出其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组织结构,由与政府和监管机构关系更近的国有或相对“主流”的资产所有者所主导。

法国负责任投资市场最初主要由法国养老储备基金FRR、公务员补充养老金计划等资产所有者推动。早在1999年法国养老储备基金FRR就开始践行SRI原则,并于2006年4月签署负责任投资原则。这些国家背景的资产所有者的社会责任投资实践为法国的社会责任投资市场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 社会影响力债券崭露头角

2016年11月,法国的非营利组织ADIE组织签署了法国的第一支社会影响力债券。该项目规模大约为130万欧元(约155万美元),由PRI签署机构之一BNP Paribas进行组织协调,BNP Paribas等投资机构进行初始投资,毕马威会计事务所进行评估,政府进行最终偿付。项目旨在培训弱势群体获得长期就业能力、提高青少年入学率与安置贫困儿童与青少年住房,帮助解决潜在的社会问题。

四、法国ESG政策法规特点

从法国ESG的发展历程来看,政府的政策引导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政府政策法规的引导下,法国对于企业ESG的管理,尤其是ESG信息披露的管理政策,始终走在欧洲前列。而法国对投资者的引导也积极推动了其可持续金融市场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 政府推进ESG强制信息披露  

2. 重视头部企业的领头作用

3. ESG政策兼具开创性与灵活性

4.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欧盟良性互动

5. 气候变化要素成为ESG政策法规核心

6. 央行引领作用释放市场效应

7. 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迅速

8. 可持续金融市场仍需关注社会议题

参考资料:

[1] Compa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U 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in the UK, Germany, France and Italy 2017-Bold Frank.pdf

[2] THE ESG GLOBAL SURVEY 2019-BNP Paribas

[3] France Report-Climate Bonds

[4] Investment governance and the integration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factors-OECD

[5] OAT绿色债券-Agence France

[6] ESG Country Snapshot: France: 173 reasons to be cheerful-Responsible Investor

[7] NINA RÖHRBEIN, France: Showing the way on ESG, 2010.5., IPE

[8] Eurosif. EUROPEAN SRI STUDY 2017.

[9] Novethic. INDICATOR SRI FUNDS MARKET 2019. https://www.novethic.com/sustainable-finance-trends/detail/indicator-sri-funds-market-2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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