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一带一路•观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震灾害风险与防范

新浪财经头条

关注

来源: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

当地时间2月6日,土耳其南部靠近叙利亚边境地区发生两次7.8级强地震,此后多次发生余震,震中区域众多建筑被夷为平地,目前土耳其、叙利亚两国已有超4.4万人遇难。美国地质调查局(United States Geological Survey, USGS)的一份报告指出,此次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预计将达到土耳其GDP的2%。

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地跨欧亚两洲的重要国家,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备案结果公开名录,目前中国有121家企业在土耳其设有分、子公司,一些企业的业务受到地震影响,并造成财产损失。

事实上,除土耳其之外,“一带一路”沿线的多数国家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上,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强度大、频次高、灾害重,给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重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震灾害,构建巨灾风险防范体系,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共建保驾护航,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震灾害

根据中国地震局官网资料,世界上主要有三大地震带,一是环太平洋地震带,这里是全球分布最广、地震最多的地震带,所释放的能量约占全球的四分之三;二是欧亚地震带;三是海岭地震带。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恰恰与欧亚地震带相重叠,海上丝绸之路也有不少国家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这使得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震高发。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网站的数据,1900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6日,全球共发生7级以上地震1483次,在纳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统计的6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发生7级以上的地震有411次(包括7级以上的余震),占全球7级以上地震次数的27.7%。这些地震分布在2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中印尼7级以上地震最多(包括其领海),高达136次,其次是俄罗斯和菲律宾,7级以上地震达78次;土耳其7级以上地震有21次,印度有14次,伊朗有11次,缅甸有10次。

数据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网站

从2000年以来的情况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高达511次,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28个国家,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量的44.4%。

总体看,进入21世纪以来,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俄罗斯、伊朗、印度、阿富汗、土耳其、东帝汶、巴基斯坦、缅甸、尼泊尔地震活动较为频繁,震级相对较高,东欧国家地震相对较少。

数据来源:美国地质调查局网站

主要国家的地震灾害风险防范

如上文所述,“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其中印尼、俄罗斯、菲律宾等10多个国家地震频繁,而且强度大。由于各国政治、经济与科技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水平也差异巨大。

欧盟成员国中的“一带一路”国家,如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等,得益于欧盟内部的风险防控机制,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防范体系相对较为健全完善。比如早在本世纪初,欧盟就提出了建立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民防机制,还组织开发了E-Risk系统,协助成员国开展涉及洪水、海啸、地震、火灾、核泄漏、恐怖事件等各类风险的监测和信息分析。2009年,欧盟理事会就通过了《关于欧盟内部灾害防范的共同框架的决议》,在欧盟内部推进风险管理一体化战略,以把欧盟受灾害的影响减到最小。各成员国根据本国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不同的风险防护措施。比如罗马尼亚,是欧盟成员国中破坏性地震最频繁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00年以来,该国已发生7次5级以上的地震,该国规定,居民必须为其住房购买强制性地震灾害保险,而欧盟成员国中破坏性地震发生频率较低的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没有这样的强制规定。不过,得益于欧盟发达的保障体系,这些国家市场上销售的商业保险其保险责任已基本覆盖巨灾风险责任,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

作为地跨欧亚两洲、地震高发的土耳其,在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方面,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在本世纪初就开始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尝试。2000年,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土耳其设立了巨灾保险共同体(Turkish Catastrophic Insurance Pool,TCIP)。同时,推动巨灾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构建了以《强制地震保险法令》为主的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巨灾保险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根据土耳其法律规定,所有位于市区的住宅建筑物均必须参加地震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土耳其农村居民的住宅则没有强制要求购买地震保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投保商业保险;企业的房屋建筑也不纳入强制地震保险范畴,由所有人根据需要投保商业保险。

在中东、西亚、东南亚以及独联体等地震高发的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数国家在防震减灾领域投入较少,地震等巨灾风险防范体系还较落后,多数国家地震灾害监测能力弱,房屋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应急救援能力差,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薄弱,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成了不利影响。

“一带一路”共建地震灾害风险防范

在目前的全球竞争格局下,“一带一路”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运营的重要机遇,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震灾害风险,我们认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首先需要加强对投资国地理环境与地震灾害风险的认识。上文列举了1900年以来发生7级以上大地震和2000年以来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震频次,对于那些23年来多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900年以来多次发生过7级以上地震的国家,进行投资合作前尤其要了解当地是否易发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并进行充分地评估。

其次需要精心选择投资项目。在同样的地理环境中,不同的投资项目受地震灾害的影响不同,以地震灾害高发的印尼和菲律宾为例,受影响最大的是房地产、工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而养种殖项目受地震的影响相对会小很多。因此,企业到印尼与菲律宾等地震高发国投资,就必须对项目有所选择。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应该建立在对投资国自然灾害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选择相对可能损失最小的投资项目,不投可能受自然灾害影响大的项目,比如在地震高发区投资建设水电站等。

再次需要建立地震等灾害风险防范预案。除了进行项目规避以外,到地震高发地区投资,应做好风险防范预案,比如在印尼、菲律宾、土耳其和伊朗等地震高发地区,如果要投资路桥等基础设施或承包住宅施工项目,尤其是承建水电站等涉及运营维护的项目,不仅要提高项目抗震强度,而且还要做好地震防范预案,人员安全、设施安全以及运营安全如何保障,必须进行充分的考虑。

最后需要做好风险转移。企业可以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将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进行转移,比如购买能覆盖巨灾风险的相关商业保险。

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目前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政府对企业的财政救助都极为有限,巨灾保险以及巨灾债券等金融衍生品都不发达,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建立比较完善的海外投资保护机制,尤其是失去巨灾保险快速发展。不可讳言,中国在海外投资保护机制建设上,还有相当长的道路要走。我们认为,只有为企业扫清在“一带一路”投资的后顾之忧,“一带一路”倡议才能行稳致远。

* 本文原载于2月13日“一带一路*研究”,部分数据有更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新浪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新浪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