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宏观经济

贵州六盘水:拟鼓励金融机构降首付、降利率 首套房贷首付20%

政府网站

关注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六盘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六盘水将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并适当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原标题: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全文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书面反馈。

联系人:董来丽

联系电话:0858-8225187

电子邮箱:f8225187@163.com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中路开投大厦1503室,邮编:553000

附件

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住房合理需求,进一步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统筹实施公共设施配建。对新出让土地,由属地市(特区、区)政府结合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统筹合理配置周边学校、医院、商业等配套设施。积极引导开发企业缴纳地下停车位土地出让金,将地下车位销售纳入商品房网签管理,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停车位土地出让金,扣除中央、省规定计提部分外补助给属地市(特区、区)政府,专项用于该地块配套公共建筑的投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进程。着力推行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场化运行。由属地市(特区、区)政府科学划定改造区域后,为避免更新改造后出现某一特定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严重不足,可以适当按照容积率≤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的规划指标,根据“总体控制指标,局部地块优化”的原则开展城市设计。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同步纳入空间规划编制内容。鼓励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带方案、带条件出让,可将返还实物房源(安置房源)纳入土地出让方案,等价值计入土地出让成本,综合考虑挂牌起始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三、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以及城市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商改住”或降低商住配比,允许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用途开发建设;对于调整为住宅的,原则上用于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营业性商业用房),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并及时向水、电、气经营单位和物业主管部门报备,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后变更为住房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供电局)

五、提高商品住宅开发品质。结合“凉都”品牌打造,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有特色的住宅产品,在房屋质量、户型、环境、物业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增加住房消费,提高开发收益。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积极调整开发营销策略,提高住房品质,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消费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及磷石膏建材。支持属地市(特区、区)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磷石膏建材,合理控制成本。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规划总建筑面积核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落实好相关信贷政策,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房地产项目并购信贷支持,督促金融机构不随意停贷、抽贷、压贷。(责任单位: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八、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并适当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责任单位: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九、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以保障职工住房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补贴商业贷款还款期内利息之间的差额。新增贴息贷款规模1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6个月内。运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同步选购车位1个的,可以同步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十、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对开发项目销售资金全额归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动态余额资金能满足后续1年内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监管资金可使用银行担保函、第三方担保函、权属明晰的优质实物担保等方式,置换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严控未办理施工许可进行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对依法取得用地批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合理缩短审批时间,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实现交易同时,多环节手续同步办理,提高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容缺后补审批机制,在房地产企业提供见索即付银行担保函、第三方担保函、权属明晰的优质实物担保后,推行“交房即办证”,实现商品房交付购房人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人防办)

十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