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展如何?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原标题: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展如何?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来源:涌金楼
去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9个月以来示范区建设进展如何?
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司长哈增友这样评价示范区推进情况:
浙江省委省政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立足省情和发展实际,对示范区建设作出系统研究部署,构建新型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推动中央《意见》落实落地,部分工作形成亮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大关键词
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用五大关键词详解了示范区建设进展。
关键词一:使命担当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根本遵循。
浙江省委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上下最重要的工作,先后召开2次全会、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多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时代意义、核心要义、本质要求、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
2月7日是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浙江省委召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强调全省上下要勇担使命、塑造变革,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奋勇前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
关键词二:整体谋划
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
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第一时间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四大战略定位,明确“四率先三美”发展目标和“七个先行示范”实施路径,明确56个指标到2022年、2025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
为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制订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动态监测评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
截至目前,省级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已出台了64个专项政策意见,形成了“共性+个性”的政策工具箱。总体看,浙江已初步构建形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关键词三:变革引领
通过组织变革引领社会变革。
为实体化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组建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省委派出机构,与省发展改革委合署办公。建立会议推进、清单化管理、改革探索和试点推广、民情通达等四大机制,全力抓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关键词四:改革创新
以重点领域改革牵引带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围绕打造共同富裕“改革高地”,浙江省先后梳理形成重大改革清单1.0版和2.0版,清单1.0版提出50项向上争取的改革事项,有45项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国家教育部支持浙江将技工教育招生纳入高职院校招生和学籍注册序列。清单2.0版提出了37项自主创新的改革事项,正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
关键词五:上下联动
全力争取国家层面政策保障和改革授权。
国家部委全力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财政部、民政部等20个国家部委(单位)通过专项政策、合作协议、试点批复等形式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围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城乡融合、产业发展等领域陆续出台多个专项支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电网等13家央企(金融机构)出台行动方案或与浙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建筑等7家央企与文成县等7个山区26县创新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国家各个层面的支持,给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了更加强劲的动力。
“扩中”“提低”方案
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也是当前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任务。
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透露,浙江正围绕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研究、准备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谢晓波介绍,2021年7月,浙江省就开始研究起草《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聚焦这一目标,浙江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核心指标就是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行动方案》的核心内容可以用“8+9”来概括。
“8”,就是推动“扩中”“提低”的八大实施路径。
浙江从“社会结构系统性优化”的全局出发,提出了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八大路径,切实发挥好“扩中”“提低”改革对共同富裕各领域改革的牵引带动作用。
比如,在促就业方面,提出了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举措;在优分配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科学的工资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的财税政策制度、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等举措……
“9”,就是当前阶段我们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
按照全面覆盖和精准施策相结合的原则,浙江在推动八大路径全面落地的基础上,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扩中”重点群体和收入水平低、发展能力弱的“提低”重点群体,提出了当前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包括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率先推出了一批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比如,技术工人主要从工资制度、培育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主要从用工管理和权益保护、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
2022年,关键节点
今年将迎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周年的关键节点,这也是检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的关键节点。
孟刚介绍,2022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要目标概括起来有三项:
一是要全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动员全社会力量,围绕四大战略定位,巩固优势擦亮金名片,放大优势打造金名片,创造优势培育新的金名片。
二是要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山区26县“一县一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等领域率先探索突破,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跃升转变。
三是要谋划一批重大改革方案。聚焦破解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新题,研究谋划共富型大社保体系、财税政策体系、强村富民集成改革、进城农民工共同富裕、“浙里长寿”体系等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方案。
同时,今年浙江省将锚定打造10项标志性成果发力。
建设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我们将深入开展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打响“创业就业在浙江”品牌。
扩中提低行动,突出抓好扩中提低重大改革事项,持续优化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新致富环境。
山区26县整体跨越发展,健全“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共富机制,精准支持山区26县创业就业。
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大力实施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全省域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改革。
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加快未来乡村建设,进一步彰显“整体大美、浙江气质”。
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实行同质同标的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育儿友好型社会,完善支持生育养育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老年友好型社会,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努力让每位浙江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
“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所站建设,持续放大“最美”效应。
为民办事智能速办,加快构建更为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数字赋能办好民生实事。
“总之,我们将结合共同富裕示范区实践探索,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共同富裕的战略意图和划时代意义,以理论创新引领变革性实践,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境界。”孟刚说。